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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新国标” 让消费者买得明白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2015-08-03 15: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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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生活消费见习编辑刘晓悦报道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包装饮用水新国标进行了详细解读。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标准外,其他的包装饮用水都统一纳入此标准。不再允许有其他强制标准存在,这也将解决此前各种标准不一的现象。按照新国标,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标准适用于所有人类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不适用于天然矿泉水。

在标准的术语中,厘清了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的定义。对于仅在纯净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饮用水,考虑到“矿物质水”名称易引起消费者误解,拟规定标准发布实施后,不得再使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同时,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别。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

配料表中有硫酸镁及氯化钾的饮用水

另外,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新标下的“花样”饮用水近况

新标准5月24日起实施,其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设立一个“缓冲期”,要求标签标识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6月1日前生产的饮用水

部分饮用水

昨日记者就这一新标准,随机走访了位于上海市陆家嘴的大型超市卜蜂莲花。记者来到矿泉水货架,发现凡是品名为天然矿物质水、冰川水、地下水等,生产日期均在2015年5月左右,而生产日期在6月1日后的,包装品名均已有不同程度的改变,未发现使用不合标准的名称。记者还走访了几家小型便利店,店中矿泉水也均是生产日期也均是在6月之前。

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了超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不太清楚对于矿泉水的新标准,不过这些矿泉水是他们前几个月才上的货架,要把新标准前库存的矿泉水销售完还需要一段时间。

饮用水“新标准”消费者的声音

记者在超市中采访了前来采购矿泉水的消费者,大部分消费者都不知晓有关于矿泉水的新标准。记者向消费者简要阐述了对饮用水的新国标后,消费者都表示很赞同新国标,称以前他们买矿泉水时总是被五花八门的名称搞“晕”,再加上不同的名称定价也不一样,其实口感都是差不多的;现在新国标的实施,有效地治理了矿泉水的乱象,厂家再也不能“钻空子”以天然地下水、冰川水等来命名,消费者购买时也会更加明白。

饮用水乱象丛生,消费者眼花缭乱。新国标的实施对消费者是一种保护,也是对行业的一种整顿,商业利益绝不能建立在消费者健康的基础上,我们期待着新国标实施后,饮用水市场能得到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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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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