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年投诉超1.5万条 召回机制继续完善
近日在天津举行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董红磊表示,我国汽车产品的消费者投诉量近十年来不断递增,尤其是过去两年,年均投诉量多达1.5万条以上,发动机、电气设备等成为重灾区。为此,我国正在不断完善汽车召回体制机制,《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指南等均将于近期公布。 董红磊表示,从2004年开始,我国汽车产品的消费者投诉量逐年递增,尤其是2013年我国首部汽车召回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年均投诉量多达1.5万条以上,增幅明显。 从2004年开始,整车的召回量也在逐渐增多,2013、2014年都突破了500万辆。截至8月21日,今年我国完成了450多万辆车的召回,同时受缺陷调查影响召回的数量也在逐年递增,去年占比已经超过65%,今年占比预计也在60%以上。 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开始研究汽车产品召回,2004年国家四部委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汽车召回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标准组成的一个召回法规体系。 “我国召回机制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还在进一步制定与完善中”,董红磊说,主要包括了《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缺陷汽车产品风险评估与控制准则》、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指南等。 2015年汽车召回数量猛增: 质检总局:上半年召回缺陷汽车293.14万辆 2015年上半年,共开展124次汽车召回活动,涉及缺陷汽车293.14万辆,召回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55%(2014年同期召回缺陷汽车114.83万辆),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召回活动55次,涉及缺陷汽车187.62万辆,占2015年上半年汽车召回总数量的64%。 【详情】 7月14家车企展开14次召回:问题车132万辆 8月27日下午,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总局办公厅巡视员兼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罗方平发布了移动电话等3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有关情况、2015年7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5年7月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情况、2015年7月缺陷产品召回情况、质检总局等39个单位部署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有关情况5个方面的内容。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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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汽车投诉,召回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