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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假洋货”臭肉坏了整锅“汤”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颜斌 2015-09-29 08: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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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建晋江、广东江门存在着各种假冒进口食品的产业链,从食品生产、代理批发、网络销售一直到物流运输,从出厂到消费者手中的各个环节应有尽有且较为完善,这些“进口食品”与真品从产品质量到外在包装极为相似,以“特价”、“促销”等方式出现在网络店家的广告噱头,吸引着众多钟爱进口食品并贪图便宜的网购者。(9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

  由于这些“进口食品”未经过质量检验,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又因其没有出厂记录,不能提供发票,一旦进入流通领域追溯将极其困难,消费者一旦出现问题将面对“维权无门”的困难境地;此外,由于这些“进口食品”脱离相关部门的监管,其成本远低于正规产品,故其利润也远远高出正品,不仅使正规厂家饱受“不正当竞争”之苦,还严重干扰了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甚至在国外出口企业中为我国市场信心造成消极影响和不良口碑,进而影响国外企业对我国市场的投资信心。可见,这些“假洋货”们正如一块臭肉,正在慢慢使整个食品市场这锅“汤”变“臭”、变“腥”。

  找到“病根”,才能把病“治愈”;找到拣出这颗“老鼠屎”的根本方法,才能快速将其拣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没有及时出台,造成网络销售的监管存在“盲区”,无法可依,即使假货被查扣也难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这些“进口食品”造假的违法成本过低,而利润空间却很大,受利益驱使,一些不良商家乐此不疲;三是由于其产业链完备,与正品相似度高,普通消费者无法鉴别真伪;四是其进入流通领域追溯将极其困难,消费者“维权无门”,造成“进口食品”更加泛滥。

  笔者认为,要拣出假冒进口食品这颗“老鼠屎”还需有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立法部门应在广泛调研、征求社会及相关专家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划的法律法规,界定与明晰假冒进口食品的生产者、包装者、网络销售者以及物流运输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监管部门执法实践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监管部门应建立并完善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畅通举报渠道。同时动员广大消费者、正品生产企业、媒体积极参与,构筑全民监督网络,让“假洋货”如“过街老鼠”,无处遁藏。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进口食品”产业链各环节的监管,加强对生产者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全力打击、取缔违法假冒包装,加强对网络销售的审查与处罚,采取更为严格的惩处举措,提高各环节违法成本,构建起全方位无缝隙监管网络。

  四是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加强宣传,及时发布假冒产品鉴别方法、技巧,提高消费者鉴别能力;提醒广大消费者莫贪小便宜,加强对假冒产品的防范。

  五是建立食品经营征信体系。在征信体系中实行诚信经营分级制度,将假冒伪劣食品企业的不良记录作为评级根据,与银行、旅游等部门联合制定惩罚措施,倒逼各企业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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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进口食品,假洋货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