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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恶性竞争 消费者心存侥幸

来源:长江网 作者: 2015-10-29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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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分”。日前,参加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旅游体验调查志愿者,对国内旅游服务打出了这样的“中评”,而东北地区的得分甚至不及格。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旅游市场又该如何打造诚信经营健康环境?

  无法满足30亿出游需求

  急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中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副主任皮小林在发布会上介绍,在这次调查中,节假日期间的34条线路在各项服务评价中都比日常线路明显差很多,但价格却普遍上涨30%到50%。价格更高但服务质量却更低了,消费者自然难满意。

  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4年中国国内接待游客人次持续增长,由12.12亿人次增长到36.11亿人次,近十年年均增长率高达12.9%。

  与30多亿人次的出游需求相比,当前的旅游产品供应能力则相对不足。旅行车辆超载、景区人满为患、卫生条件恶劣等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在集中出游的黄金周等节假日表现更突出。

  业内专家建议,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可以逐步缓解旅游服务压力。建议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让公众自主安排休假,分流旅游需求,更好地享受旅游服务带来的身心愉悦。

  以“零团费”为代表的旅行社恶性竞争,则加剧了供求矛盾。一些业内人士反映,很多导游没有或只有很少的底薪,收入主要依靠游客购物的提成,这是导游想尽办法让游客购物拿回扣的主要原因。

  皮小林说,在此次中消协组织的体验基本选择的都是普通消费者可以接受的经济型线路,强制诱导购物现象已经很普遍,可想而知市场一些低价或零团费的购物团,强制游客购物现象就会变本加厉。

  他还表示,这既有旅行社恶性竞争的原因,也有部分消费者抱有侥幸心理,以为低价也能享受到优质服务,加剧了市场的无序状态。

  旅游消协工商都应接投诉

  游客也要远离“低价陷阱”

  如果38元一只大虾的事情再发生,游客该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余繁表示,旅游、消协或工商部门,哪个部门都应该接受。若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及时处理,如果超出职权范围的可以内部转办给相应部门,最忌讳的就是部门之间“踢皮球”。

  他介绍说,按照《旅游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当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正式开通了12301旅游投诉服务热线,争取做到游客投诉及时有效解决。

  据了解,广西桂林、海南三亚、云南等地方已经开始探索设立旅游警察,专门维护当地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这也是我国为了更好维护游客权益而进行的尝试。

  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提出,旅游、工商、物价、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要协同治理,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利益的不法行为。

  栗元广还建议,消费者要远离“低价陷阱”、远离安全隐患。出游前确认旅行社资质、商议相关服务特别是签订旅游合同时,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索要和保留相关票据,以备不时之需。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留存相关的证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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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行社,恶性竞争,消费者,游客

责任编辑:解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