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消费维权>>消费

食药总局:1批次食用油和1批次蔬菜不合格

来源:长城网 作者:解娜娜 2015-11-16 09:05:24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批次食用油和1批次蔬菜抽检不合格 无河北企业
图片来源网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近期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13类食品29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记者在从此次抽检榜单中没有发现河北企业存在。

  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2%;蔬菜及其制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6%;粮食及粮食制品1批次,肉及肉制品71批次,酒类2批次,调味品4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1批次,饮料1批次,冷冻饮品4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1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25批次,焙烤食品1批次,食品添加剂5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湖北中昌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检出酸值超标;河南信阳亚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亚兴购物中心经营的韭菜中腐霉利(低毒类杀虫剂,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两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食药监总局,抽检,河北企业

责任编辑:解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