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购后银行卡被盗刷 起诉当当网索赔损失
网购后遭遇不法分子假冒客服人员诈骗的情况时有发生,网络购物平台对此类损失是否承担责任成为焦点。12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消费者银行卡被盗刷诉当当网索赔的案件。 原告吕女士诉称,2015年4月17日,她在当当网订购了化妆品,并用网上招商银行支付了115元货款。不到1小时,她接到自称当当网客服的来电,告诉她付款有问题,需要重新支付。此后,她的信用卡被盗刷2000元,借记卡中的745美元也被盗走。吕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 吕女士认为,因为被告疏于管理,致使她的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被骗。她的相关损失与被告泄露其个人信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损失理应由被告来承担,因此起诉被告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当网)赔偿直接经济损失6634元,赔偿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4000元。 被告当当网辩称,该公司网络购物的具体流程有两种,一种是当当公司自营产品,由当当结算、当当发货;另一种是当当提供交易平台,由商户提供货品并发货。吕女士购买产品,就是在其他商户购买的,不是当当自营产品。原告在当当商户里购买产品时,商品网页均有相应安全提示,原告遭受损失与当当网无关。当当网还辩称,此事件是网络诈骗所致,该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因为公司与原告之间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原告的损失是刑事案件而非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并帮助其追回损失,因此不同意吕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中,吕女士现场提供了网页打印信息等证据,坚持认为她在购物后遭遇诈骗电话是由于当当网泄露其个人信息导致,其被骗和当当网有直接关系。被告当当网认为,吕女士遭遇了网络诈骗,并非当当网或当当网商户的责任,并不同意调解。 朝阳法院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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