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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不合格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佚名 2016-01-25 07: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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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5年玩具等34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

  本次抽查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GB 19044-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在骚扰电压、灯功率、光通量、谐波电流限值、色容差、互换性、2000h光通维持率、显色指数、能效限定值等9个检验项目上出现不合格,其中,骚扰电压、灯功率和光通量为主要不合格项目。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和浙江省分别抽查了28批次和14批次,抽查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5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28.6%和35.7%,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数占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总数的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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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质检总局,自镇流荧光灯,质量抽检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