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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招工还是诈骗? 男子骗人代还信用卡获刑

来源:长城网 作者:李硕 解哲琳 2016-02-26 0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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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一男子李某凭借自己的“小聪明”,利用他人代还信用卡的漏洞钱款6万元。日前,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李某2013年12月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2014年1月法院对其裁定假释。出狱后的李某本应安分守已,老实做人,但仅仅半年后,就又动起了“歪脑筋”。

  2014年8月,李某化名“朱峰”,通过互联网以招工的名义招录了一男子张某,将自己申请所得的一张某银行银联信用卡交给了张某,并让张某以熟人介绍的名义找到了专门为他人代还信用卡的被害人刘某。由于是熟人介绍,刘某当下就分两次将自己名下银行账户中的6万元转账至李某的银联信用卡中。李某得知转账成功后,立即通过手机挂失了自己的银联信用卡,并将招聘张某时所留的手机号码注销,然后又迅速通过银行柜台凭借自己的身份证将该6万元现金支取并逃匿,现场只剩下可怜的“替罪羊”张某和被害人刘某。后二人在始终无法联系上李某后报警,经警方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李某于一个月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实身份,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6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其曾因其他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次犯罪,构成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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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诈骗,信用卡,替罪羊,招工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