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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2015年度全省消协组织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欣 刘春亮 胥文燕 2016-03-15 08: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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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润芝通报全省消协组织十大典型案例。 长城网 张欣 摄

  长城网3月14日讯(记者 张欣 刘春亮 实习记者 胥文燕)3月14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3·15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2015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856件,解决10057件,投诉解决率92.6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3.1万元。会上还公布了最具代表性的十大典型案件。

  案例1:农忙季节维权急 消协调解退货款

  2015年7月,四名农民分别到唐山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价值18万元的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一个月内发生了两次故障。正值农忙收获季节,机器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消费者要求退货,但该公司并未给出满意的答复,无奈消费者来到唐山市路北区消协寻求帮助。经消协部门调解,最终农机公司同意为消费者退货,为消费者挽回了7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案例2:身体不适停学瑜珈 格式合同无效退款

  2014年7月秦皇岛消费者马女士在某瑜珈会馆学习高级瑜珈课程,共缴费4000元。马女士在上了二次课后,出现腰酸痛的感觉,后到医院拍片,医生诊断为脊柱侧弯,不能做瑜珈练习,否则会加重症状。消费者遂要求经营者退款,但经营者称,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已注明“因消费者自身原因不予退款”,主张将课程转为其它瑜珈练习。经消协部门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剩余费用3000元。

  案例3:“安全提示”不等于“安全保障” 意外摔伤应赔偿

  2015年8月23日湖北武汉市廖女士一家4口通过北京旅游集散中心报团到承德旅游,入住酒店意外摔伤。经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头部损伤下唇软组织挫裂伤、颈4至7前缘血肿,颈脊损伤,医生建议手术植入钢板治疗,双方就医疗及相关费用发生争议。经消协部门调解,由该酒店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万元用于对廖女士后期治疗、护理等一切费用,由旅行社负责为消费者定购回程车票,协调处理返回武汉治疗的相关保险费用。

  案例4:超市促销涉欺诈 消协调解三倍赔

  2015年8月28日,刘先生在承德某超市购买了4种进口啤酒,超市在结账时没有按照打出的海报优惠价格结算。消费者就原价与海报宣传的优惠价格不一致与超市发生争议,投诉到市消协。经消协部门调解,由超市方退一赔三,一次性退赔消费者651元。

  案例5:旅游不成险遭拘 疏忽大意莫成理

  2015年8月,张女士在承德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散客拼团赴台湾8日游,由旅行社负责代办“港澳台往来通行证”,参团费用为2780元。因经营者为其代办的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件上的照片与消费者本人不符,在台北桃园机场未能入境,并险些被拘捕,张女士在机场滞留一夜第二天乘机返回北京,就旅游未能成行一事和遭到警方带离审讯一事与经营者讨“说法”,经多次协商未果,投诉到消协。经消协部门调解,由承德旅行社和省某旅行社退偿张女士共计人民币8340元整(参团费及补偿费),一次性现金结清,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6:幼儿面部被抓伤 消协调解得赔偿

  消费者魏先生于2015年初在辛集市某早教中心为3岁的女儿报了早教班,学费2880元。4月17日,魏先生的女儿在该早教中心上课时被同在该处上课的小朋友抓伤脸部。事情发生后,魏先生多次找该早教中心要求赔偿,魏先生认为:自己的女儿在该早教中心学习,该早教中心就应当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该早教中心以魏先生的女儿是在公共场所被抓伤的为由拒绝赔偿。后经消协部门调节,该早教中心认识到错误,根据消费者魏先生的诉求,提出赔偿方案:1、退回魏先生女儿的全部学费。2、对魏先生女儿的治疗费用一次性补偿800元。

  案例7:澳洲华侨赠锦旗 消协维权赢赞誉

  2010年6月,原籍邯郸的澳大利亚华侨回邯郸考察投资事宜,决定先购买两套房产,用于日后生活及办公。期间,正遇到邯郸某小区搞拆迁,协助开发商搞拆迁的人介绍说,他们所包的拆迁户有的不想要回迁房,如果一次性付款购买回迁户的房子,可享受优惠价。于是,两人购买了三套房产,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2011年上半年,开发商打来电话,通知他们再补交房款,补交的数额为当时低于市场的差价。接到催款通知后,澳大利亚华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开发商讨个说法,四年间多次往返澳大利亚和国内,并先后到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和侨办等多处反映情况,但始终没有明确结果。经消协部门调节,双方最终签订《调解协议书》:由房产公司将孙女士、崔先生购买的其中两套房产全额退款,并补偿经济损失7万元;另一套房按原协议履行,不再补交开发商所谓的差价。

  案例8:不辞辛苦行程两千公里 解决异地家具消费纠纷

  2015年4月份,涉县岭后村某消费者从浙江温州平阳县某家具厂定制了一套价值一万余元的家具。厂家发货后,物流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全车货物损毁。事发后,厂家既不给退款,也不给重新发货,在近半年的时间里,消费者多次与厂家电话交涉,始终没有结果。消费者到温州厂家要说法,厂家仍以物流公司没有赔付为由拒绝。经消协部门调解,厂家答应重新发货,同时补偿消费者一件写字台表示歉意。

  案例9:美容祛斑过敏红肿 消协成功调解纠纷

  2015年8月24日,马女士和安女士来定州市消费者协会,称其在定州市风景城11号楼分别购买了价值2800元和3258元的美容产品,该美容院承诺配合“刘氏中药”的中药美容产品进行祛斑治疗,治愈期限为一个月,可治疗了三个月不但没有达到祛斑效果,还出现脸部红肿现象,经医院诊断为过敏性皮炎,经多方治疗仍未治愈,给投诉方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经消协部门调解,该美容院同意退还投诉方货款,分别赔偿马女士和安女士医药费、误工费等各1.1万元和1.2万元。

  案例10:奖品有瑕疵 卖场拒调换

  2015年7月16日,定州市的王先生在商业街“全友家私”卖场订购了一套家具,同时抓中“特等奖”液晶电视一台。回家后发现电视屏幕有裂痕,王先生于第二天将电视拉回卖场进行更换,该卖场却以奖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更换。王先生认为即使是奖品也应该保证质量,遂到定州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经调解,卖场最终同意为王先生更换电视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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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协,案例,通报

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