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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税申报将于本月截止 未申报者要抓紧

来源:长城网综合 作者:逯媛峰 2016-03-24 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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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记者从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年收入12万元以上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截至3月31日,还未申报的纳税人需抓紧时间尽快自行申报。石家庄市地税部门提醒: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是3月31日。申报期内补缴税款不罚款,不做偷税处理。

  资料图

  2015年石家庄市共有31665人自行申报

  记者从石家庄市地税局了解到,去年石家庄市共有31665人自行申报,申报行业主要集中在:邮电通信、金融保险、投资、高科技行业。纳税人申报最多的职业为律师、金融保险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医生。

  什么样的人需要申报个税?

  石家庄市地税相关人士说: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除了工资薪金所得,还有一些项目需要申报”,该人士提醒说,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除工资薪金所得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超过12万元的,都需自行申报。

  可网上申报或到当地办税大厅申报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士称,个人所得税申报可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以及取得收入所得的当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进行申报。地税部门新上线的“金税三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可以对申报数据进行疑点筛选。以此为依据,地税机关还将结合以往工作中较多出现的身份证号码相同、重复申报、两处合计有误等情况,逐人逐户进行核查,摸清税源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温馨提示】

  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时切记准确无误

  石家庄市地税提醒广大纳税人,在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时切记准确无误填写,提交代扣代缴信息时进行再次核实比对,减少因信息不准确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但对属扣缴义务人故意弄虚作假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越临近申报截止日期申报的人数会越多,如果纳税人赶在申报期将要结束时才申报,在网上申报的可能会赶上网络拥堵,到征收大厅申报的可能会排队等候。因此,希望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及早申报,避免因为延误申报而造成不必要的处罚。

  【小常识】

  一、什么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两种征收方式。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一个公历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的年所得额超过了12万元,纳税人要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专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扣缴义务人已经代扣代缴了税款还要办理自行申报吗?即使扣缴义务人已经履行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但纳税人年所得只要达到了12万元以上,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本人必须履行申报义务。

  二、个人取得的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

  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下列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到什么地方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地点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顺序来确定,具体为: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据燕赵晚报、河北青年报、河北日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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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税,3月31日,自行申报

责任编辑: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