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居民户籍办理新措施 方便市民在城镇落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级机关作风整顿动员会议精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服务水平,3月28日,河北省公安机关改进工作做风深化便民利民现场会在石家庄市召开,并集中推出便民利民二十项服务措施。其中,涉及户籍办理便民措施的推出,极大方便了市民户籍落户与迁出。 资料图:户口本(图片与本文无关) 省内居民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过去,居民跨市、县迁移户口需要在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开具户口准迁证后,再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办理过程繁琐,不少市民呼吁,希望在办理户籍手续的时候可以化繁为简,尽可能缩短办理流程,少跑几个地方。 便民服务措施实施后,省内居民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可在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付江勇说:“过去咱们是在迁入地先办理准迁,然后再回到迁出地办理迁移,然后再回到迁入地来落户来。这次我们改革以后呢,新的便民措施推出以后,就在迁入地直接办理了,避免了群众两边跑路。” 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地址方便群众落户 当前,随着城镇落户条件的进一步放开,一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新建小区居民及其他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虽符合城镇落户条件,但因无具体落户地址而无法落户。 便民服务措施实施后,对符合城镇落户条件的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可在派出所或社区设立的公共户口地址落户。有效解决了因无具体落户地址而无法落户的问题,方便群众在城镇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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