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 入区项目58个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石家庄海关供图)
长城网4月29日讯(记者 张欣)4月28日,由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进行了联合验收。经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集中评议三个程序后,联合验收组一致同意石家庄综合保税区通过正式验收。河北省省长助理江波与联合验收组组长、海关总署加贸司副司长李志辉共同签署《验收纪要》,这标志着河北省第二家综合保税区即将封关运行。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9月15日获国务院批准设立。2015年12月30日,由石家庄海关牵头成立联合预验收小组,对相关监管和配套设施逐项进行实地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严格把关,确保了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的建设质量。 据了解,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是继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后河北省第二家综合保税区,可以承接京津地区部分开放层次高、发展活力强的现代制造业以及上下游关联企业,形成新型产业链,将为河北省对外开放提供新的平台,成为京津冀一体化的突破点和京津冀都市圈新的经济增长极。其战略定位为京津冀国际商贸物流基地、京津冀产业协作先行区、石家庄产业升级新引擎、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分为口岸物流区、保税物流区、保税加工区、保税服务区、贸易功能区五大功能区,重点发展高端制造、现代物流、国际贸易、创新服务四大产业体系。其中,高端制造业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高端纺织服装;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国际商贸物流、制造业物流、口岸物流和第四方物流;国际贸易产业重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创新服务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贸易展示和融资租赁。 截至目前,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已确定入区项目共计58个。其中已开工项目2个,总投资15.77亿元;拟开工项目9个,总投资32.26亿元;签约项目5个,总投资45.13亿元;在谈项目9个,总投资83.17亿元;不单独供地的意向入区生产经营企业33家。 据石家庄海关加工贸易管理处负责人白原介绍,进出口企业在区内可以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口岸作业等业务。比如可以开展国际转口、物流配送、保税展示交易、融资租赁等业务,特别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很适合在综合保税区内开展。通过综合保税区,可以有效的联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可以成为制造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物流分拨中心、维修检测中心和研发设计中心,并辐射到周边地区,带动周边经济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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