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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预付式消费专项立法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6-06-15 09: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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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熠通讯员/粤消宣)笔者14日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针对广东预付式消费存在的种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日前联手各地市消委会,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国家商务部提交整治规范预付式消费问题的建议报告,并提出关于加强立法、强化监管及推动共治等方面共十余条解决建议。

  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及矛盾,省消委会自今年1月开始,根据广州、深圳消委会前期调研材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付式消费问题专项调查,摸清全省预付式消费投诉情况、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等。省消委会认为,预付式消费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法律法规、执法监管和商业诚信等三方面的原因。

  省消委会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对预付式消费进行专项立法,出台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并在立法中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预付式消费的准入、规范、监管及维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国家商务部作为预付式消费的重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健全执法监管体系,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并积极探索采用信用监管、第三方监管、推行先行赔付等有力监管手段,引入行业连带担保、资金第三方存管、行业消费卡退卡等制度规范,切实整治和遏止预付式消费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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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项,立法,消委会,问题,规范

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