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开始申报 需具备六个条件
导语:为进一步促进河北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河北制造”整体形象,着力提高品牌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近日省工信厅印发了《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按照《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申报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企业,所申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需具备六个条件,对获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资料图。
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工信部近期发布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以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为主线,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对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据了解,规划从推进创业兴业、提升创新能力、转型升级、拓展内外市场、职能转变等5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发展的主要任务,并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能力提出了“互联网+”小微企业专项行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产业集群发展能力提升工程、中小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中小企业国际化促进专项行动6大关键工程与专项行动。 规划明确提出,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支持、加强融资保障、加强运行监测等5方面的保障措施,突出从财税、融资、服务等方面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强调要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推动建立中小企业维权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 获评企业一次性奖励十万元 《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对获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结合当地工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名牌培育规划,指导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加强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开展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和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 申报名牌产品需具备六个条件 这几种情况不得申报 三年内有九种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按照《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近三年来,有九种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 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工艺生产的产品;申报产品存在质量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的;申报产品存在出口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连续2年以上经营性亏损的;产品生产企业存在违反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产品生产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有严重质量失信行为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排放不达标且未有效整改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的。 弄虚作假骗取证书,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禁止下列三种损害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这三种损害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形象的行为包括:申报企业弄虚作假骗取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证书,伪造、冒用、转让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证书的;扩大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使用范围,超过有效期继续使用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称号的;违规使用原辅材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据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等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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