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获合法地位只是开始 改革要靠效果检验
导语:7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规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备受关注的私家车参与网约车运营,新规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新规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网约车转正,迈出艰难而可喜的一步 这两个新规体现了政府监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就原则性而言,新规给出了管理框架,明确了“哪些地方监管部门该管,哪些地方不该管”的原则,厘清了行政监管调控与市场规律作用的关系。我们知道,出行方式是交通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服务性质看,网约车是传统出租车服务延伸的新业态。此次改革,明确了“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也就是说,新规首先肯定,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仍是所有城市解决市民出行的核心路径,打车作为一种个性化消费,发展目标在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再比如,新规明确了,专车平台企业不需要逐个市县地申请资质,私家车可以作专车,但是必须满足相应条件。 就灵活性而言,文件也给了地方政府一定的权限,这有利于各地结合实际,阶段性解决市场问题。比如,专车数量是否要管控,新政提出,具体由各地政府来决定。此前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配置数量有规定和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其规定和要求,对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新方案删除了这一表述,但并不意味着网约车数量管控就将被放开,因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是不是给现存网约车都发证、总共发多少证、各家平台怎么分、对哪些车发证,将由各地政府决定。再比如,在“专车报废年限”问题上,新政进行了制度创新,在报废标准上作了区分对待。 网约车获合法地位还需强化责任 对政府与市场提出更高要求 网约车获得合法地位,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这是对网约车这一行业的认同。网约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不是政府管控的结果,而是市场化的结果,给予其合法地位,是尊重了市场规律。但给网约车以合法地位,并不是今后就可以放任自流,而是更要加强监管,尽好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也就是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各安其位,各尽本分。所以,网约车获得合法地位,对政府与市场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网约车的出现打破了出租车的垄断地位,为公众出行带来了方便,也能让公众付出合理的价钱而享受到更舒适的服务。给网约车以合法地位,加强网约车监管与监督,才能杜绝网约车乱象,才能让网约车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但需注意,不可把网约车当成传统的出租车一样管起来,否则还是会让网约车步出租车的覆辙。要给网约车足够的自由空间,政府做好自己的监管责任就可,不能把手伸得太长,或把手又错装在政府的身上。 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 出租车改革及网约车新规的“慢”推出,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让新生事物的问题得以充分暴露。舆论对网约车众口一词的叫好已经成为过去式,目前网约车暴露出的最大软肋是乘客安全问题。近段时间,网约车安全问题突出,多数是针对女性的性骚扰、猥亵等治安案件,其中也有严重的刑事案件,如今年5月份,深圳一名年轻女教师搭乘网约顺风车,被司机抢劫并杀害抛尸。昨天一家门户网站发起的调查显示,目前公众对网约车最大的担忧就是安全问题,有半数以上参加调查者对此表示忧虑。 出台的新规,对网约车驾驶员的准入资格做出一系列明确规定,要求相关人员须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有人批评网约车的门槛太高,实行这样的从业资格会挡住一大批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要知道,此前网约车安全问题频发,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约车平台对司机的准入门槛设置过低。网约车驾驶员大多为兼职,越是面对这种良莠不齐的局面,就越要加强监管,把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人和车拒之门外。 此次出台的新规,正式赋予网约车一个合法的身份,网约车合法之后,相关的监管工作也必须全面落实。有关部门可通过人脸或指纹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强管理,防止不合格司机混入队伍,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网约车在业态方面体现了共享经济理念,区别于传统出租车行业,但在安全方面,新兴业态也不能成为法外之地。政府部门必须严格履责,消除网约车的安全隐患,让乘客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把改革落到实处 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不搞全国“一把尺子量到底”,大都市有大都市的做法,小县城有小县城的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给予各地充分的自主权。如果说设计改革需要总揽全局的认识论智慧,那么落实改革则需要调和鼎鼐的方法论艺术。文件制定的过程,经过10多个部门、100多次会议讨论,最大限度地兼顾各方利益,落实改革同样也应该周密部署、协调各方,既要有祛除沉疴的紧迫感,大胆推进管理创新,也要有循序渐进的方法论,牢牢把守安全稳定底线。改革不仅要看初衷,最终还是要靠效果检验,这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治理水平。 改革是一场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动的是既得利益,不真刀真枪是不行的。出租汽车改革更是如此,不能期望一个文件能解决所有问题,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但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再难的改革设计也可以得到相对最优的方案,并以稳定而灵活的改革实践,推动改革取得新成效。 解好出租车改革的“利益四边形” 找到理顺利益关系的落脚点,坚持以乘客利益为中心 改革必然会动一部分人的奶酪,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在价值排序中,人民至上必须作为利益调整的首要目标。传统出租汽车各种矛盾的焦点在于经营权管理制度,而这次改革的一个重点也是剑指经营权改革。不仅明确经营权无偿有期使用,而且建立起经营权配置的退出机制,明确出租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从而理顺公司、驾驶员和乘客的利益关系。 注重改革的协同性与系统性,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协调不同的利益诉求 网络约车的“鲶鱼效应”激发了出租汽车行业的活力,但是新老业态的利益冲突也层出不穷,在一些地方甚至表现为罢运事件。事实上,新老业态并不是你死我活、零和博弈的关系,完全可以实现利益兼容的融合发展。既鼓励传统出租汽车公司嫁接“互联网+”的优势,又规范网络约车平台的经营行为,既讲市场规律激励创新,也讲政府职能促进融合,目的就是要实现新老业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发展。 兼顾鼓励创新与依法监管,统筹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 网络约车为人们提供了多样化的出行服务,但是“野蛮生长”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烧钱补贴模式不仅平台难以为继,也拉高了经营成本,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改革的目的,正是要用依法监管为创新活力保驾护航,实现网络约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赋予合法身份、合理确定准入条件、优化许可程序、规范经营行为……该放开的放开,该监管的监管,这次改革力图解决车辆管理、安全隐患、责任不清等问题,通过扫除创新“雷区”,实现网络约车既活力奔涌又规范有序的发展局面。 (据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长沙晚报、燕赵晚报等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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