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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修订征求意见:坐飞机玩手机最高罚5万

长城网 作者:胡沛 2016-08-13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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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法修订征求意见,14种非法干扰行为或受罚

  坐飞机玩手机 最高拟罚5万元

  民航法此次修订,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若实施此类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金额可增加到5万元以内。

  飞机起飞了还在打电话、在机舱内吸烟、辱骂机组人员,这些“机闹”问题将被重拳整治,最高罚单将会开到5万。中国民航局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严禁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吸烟,强占座位、行李架等14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案例:

  飞机上玩手机 多有劝阻拒不配合的

  昨日意见稿公布后,在网络引起巨大反响。其中网友对航空器内使用手机颇有争议。记者采访了成都部分基地航空公司空乘,一位有5年经验的空姐表示,在飞机上开手机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飞机已起飞滑行时,经常都还有旅客在玩手机。“我们一般会提醒其关机,如果旅客很配合也就算了,如果情况严重继续使用手机的,我们一般会交给空保人员来约束控制,落地之后交送给地面执法机关。”

  记者从南航方面了解到,去年国庆长假前,兰州飞乌鲁木齐CZ6903次航班上,一名男性旅客无视航班和旅客安全,在航班飞行途中强行使用手机,机组人员多次劝阻拒不配合,由于严重扰乱航空秩序,这名旅客被警方依法给予拘留5日的处罚。

  据媒体报道,2012年杜某乘坐由温哥华飞往北京的CA992次航班。飞机飞行过程中,无视航空规定使用手机拍照、听歌,并与前来制止的空乘人员理论,态度恶劣。飞机抵达首都机场以后,杜某还是依依不饶。最终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东航站区派出所民警将杜某传唤至派出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杜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专家:

  如果要执行好 取证是关键

  民航法专家张起淮表示,从目前各国专家研究结果来看,手机干扰飞机造成事故的事件几乎没有发生过,因此无论说绝对有干扰还是绝对没干扰都是不负责任的。欧美部分国家开放了政策,从理论上来讲,手机和无线电频率很接近,我国民航局也是出于安全考虑担心干扰,采用关闭手机是一种成本较低的措施。

  他表示,国内严格要求起飞前必须关手机,东南亚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和降落期间都要关手机,进入平飞阶段后可以开手机,而很多外航全程都可以不关手机同时还要提供wifi服务,因此他建议民航局相关法规应该超前的同时但也要接地气。

  “此前发生旅客不听劝阻依然玩手机的行为,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4条规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或500元以下的罚款,此次最高5五万的罚款无疑也将提高违法的成本。不过这个法律如果要执行好,主要是要解决好旅客玩手机的取证问题。”

  征求意见稿明确

  14种非法干扰行为

  据业内人士介绍,民航法于1996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主要围绕完善民航业发展机制、加强航空安全管理、放松经济性管制、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了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主要包括: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吸烟;抢占座位、值机柜台;劫持飞行中或者地面上的航空器;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者航空设施场所,冲闯航空器驾驶舱,强行拦截航空器;非法将武器、危险装置或者材料带入航空器、机场或者空中交通管制单位;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者公众安全的虚假信息;盗窃、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以及机场内其他航空设施设备,强行打开飞行中航空器应急舱门等。

  在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实施上述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金额可增加到5万元以内。

  成都商报记者 胡沛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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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商报

关键词:民航法,修订,征求意见,飞机,玩手机

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