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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诚信意识 大学生“代开实习证明”要不得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8-27 1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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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据媒体报道,针对学校规定的专业实习要求,不少大学生并没有真正落实,有人“找关系”开证明,更有一部分人通过淘宝购买,花上几十元钱就能伪造“以假乱真”的实习证明。此消息一出,令人唏嘘不已。

  “代开实习证明”不该如此火

  折射实习管理短板

  其实,近段时间已经有不少媒体报道过此类网购“实习证明”事件。网购“实习证明”生意火爆,根源在于当今一些大学生学习态度不端、诚信缺失。更严重的是,这折射出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存在实习管理短板。

  众所周知,在一般高校,不管任何专业,实习都是一门综合性实践课程,是教学计划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获得专业实践知识和技能、培养与提高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通过实习,学生可以验证、巩固和充实所学理论知识,加深对相关内容的理解,从而促进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一般而言,一所高校里不同专业的实习要求、实习方式、实习时间的长短等有所不同。有的专业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实习证明”几乎不可能造假。有的专业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等因素自找实习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疏于管理,又缺乏与实习单位的直接沟通管道,容易让一些投机取巧的学生钻空子,随意网购一张“实习证明”来忽悠学校就不一定是小概率事件了。

  源于对不诚信的容忍

  一个人立身于世,最重要的品质是诚信,所以孔子才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可是,在呼吁诚信的同时,我们看到的却是普遍地对失信行为的无原则的容忍。比如,如果学校或用人单位能够更用心更认真,就不难发现实习证明的虚假,如果单位人力部门更仔细更较真,就不难发现假病条的虚假,但他们都没有那样去做。甚至,有的学校和单位还会暗示或怂恿当事人去“搞个假的就行”——大家都抱着一颗应付之心,谁还会认真诚信相待?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很多时候,实习的事情是假的,实习证明上盖的章却是真的;病是假的,病假条上的章却是真的。往实习证明上盖章的公司明知当事人未在自己公司实习却盖了章,明知当事人没病却在病假条上签了字,往病假条上盖章的医院未尽审查义务即盖了章,无论是盖章的公司还是签字的医生,抑或是闭着眼睛盖章的医院,他们都缺乏对失信的“洁癖”,不仅没有“洁癖”,反而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为失信行为背书。这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尚未建立起对失信行为的零容忍氛围。

  在对待失信的问题上,从当事人,到用人单位,到出具证明的单位,都选择了无所谓的态度,你无所谓我无所谓他也无所谓,最终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诚信度的下降,是失信行为的普遍存在。

  防止学生“实习证明”造假,必须多管齐下

  让学生认识到造假性质的严重性

  学校要在实习之前给学生“打预防针”,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实习证明”造假性质的严重性。学校在传达内部相关规定的同时,还必须强调,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学校要做好学生实习过程的跟踪和监督

  实习指导老师有必要在实习工作开展以后,对每一个学生的实习单位名称、具体部门及联系方式进行备案,以便随时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实习进展情况以及实习表现等;实习指导老师还必须有选择地到一些实习单位看望学生,了解实习单位对学校实践教学的一些建议,为今后修订实习规章提供参考。这样,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学生就必须老老实实、不折不扣地呆在单位实习,很少有学生敢于冒险造假。相反,如果学校对学生的实习采取“放羊式”管理,把学生放出去后就不闻不问,学生网购“实习证明”来充数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不排除有的实习指导老师明知学生的“实习证明”造假或者有造假嫌疑,也睁一个眼闭一个眼,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怕得罪学生而不愿追究。如此纵容学生其实是害了学生。如果学生的造假行为得逞,往后可能会有更多的学生如法炮制,也会严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因此,实习指导老师要真正负起监督指导责任。

  源头抑制是根本

  “假证买卖”屡禁不止,还从线下发展到了线上,其实折射出的是某些人的精神缺“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以实习证明为例,实习本身是大学生走进社会、发掘自身内在潜力,补自身欠缺、短板的过程,最终受益的还是学生自己。如果以“买假证”的方式去“完成实习”,即便有了一份看上去很美好的“结果”,却错失了实践锻炼的机会。值得庆幸的是,由于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假证买卖”的生存空间正在被压缩。

  再进一步说,弄虚作假固然不对,但“沉没的声音”更需要打捞。当实习得不到大学生的价值认同,他们就难免会采取“变通”的做法;当用人单位的管理不够科学不够人性化,少数员工便会用买来的“假证”换取他们应得的劳动权益;当评价机制不够科学、不尽合理,一些有能力却没有证书的人不得不剑走偏锋。所以说,建设诚信社会、提高人们的诚信水平,除了提高违规成本,也需要实现考核办法、评价体系、管理观念的更新,这有助于从源头压缩“假证买卖”的市场需求。

  大学生专业实习不能弄虚作假

  实习证明造假的大学生似乎都有一个“名正言顺”的苦衷——毕业压力骤升,考研复习、寻找工作的任务“压力山大”,无暇顾及其他。但这个借口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二者并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完成规定的专业实习,修够既定学分是毕业的前提,只有这样才会有接下来读研、工作的计划。现实中,高校对于学生完成专业实习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如果出现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不予毕业”。专业实习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被校方发现,后果极其严重。

  大学生参加专业实习,能否做出成就是次要的,检验学识、积累经验、了解社会才是实习的题中应有之义。抛开制度、测试等方面的考量,大学生更应该从内心深处明晓此理。实际上,专业实习就是搭建起理论学习与实践之间的桥梁,更是大学生由校园走向社会的过渡。这些,都是假证无法证明的,也是用钱“淘”不来的。

  陶行知先生曾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很难说大学生们不明此理。那么,如何用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方式,杜绝专业实习弄虚作假的现象,就是管理者与大学生们都要考虑的问题了。

  (据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日报、广西新闻网、红网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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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代开,实习证明,诚信

责任编辑:何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