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996”工作制说不 让维权的“子弹”飞起来
导语:网上近日频繁爆出互联网公司鼓励员工加班的案例。有调查称,互联网公司鼓励员工加班、甚至强迫员工加班已成惯例,“996”或者“10、10、6”是家常便饭,尤其在创业型公司,没日没夜的工作的情况更加普遍,且没有加班费。长时间熬夜、劳动时间过长、透支身体已成为互联网行业的现状。 “996”制已成互联网公司潜规则 所谓“996”工作制,就是指工作时间为早9点到晚9点,一周上6天班。据称,实行996工作制的企业,员工不能请假,并且没有任何补贴和加班费。同时,企业没有邮件正式通知,而是人力部门口头通知。企业辩称,996是常规性动员,原因是9、10月业务流量大。这显然是狡辩。 按照“996”工作制,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6天,共计72小时,每月4周,至少工作24天,工作时间至少288小时。而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月最长工作时间176小时;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最多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来自济南浪潮集团内部的“奋进者申请书”要求员工必须自愿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时,自愿放弃所有带薪年假,自愿进行非指令性加班。不仅如此,“奋进者”还要在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无条件加班,随叫随到。在调查中,包括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360、小米、滴滴等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多位员工都表示“经常加班”。 那么咱不自愿加班不行吗?“事情太多做不完,不加班就完不成绩效”。那么咱不完成绩效不行吗?不完成绩效就拿不到钱,靠什么买房买车?那么,加班有加班费吗?基本没有。那么咱在这里薪水很高吗?根据艾瑞网的统计,去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等多个城市的互联网行业员工,其平均薪资都过万,月薪1.5万元以上的占25%,2万以上的占14%。这真的很高吗?《北京青年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月薪1.5万元的员工为例,按照22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折扣掉加班时间应付的薪水,这个员工的真实月薪为8460元。可见,互联网公司的高薪可以说是加班加出来的。 “996”工作制不该是“互联网+”的常态 严重损害员工的利益 两相对照,“996”工作制以内部规定的形式规避了劳动法,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加班不给加班费,员工为何愿意忍受呢?原来,有些公司的套路很深,根据企业领导委派的任务和时间截点,如果不加班根本做不完,这样就会影响员工的绩效、甚至团队进度,因此大家都会“被加班”,以一个团队的形式集体加班,否则,大家都没法交差。还有的以公司“福利”手段鼓励加班,如提供“超时餐补”,享受免费打车服务等等,但加班费还是没有的。 与劳动法相悖 推行“996”工作制,一些员工发现自己“干不动了”,只能“主动提出离职”,不仅达到了裁员的目的,还可以少支付一笔裁员赔偿金。对企业而言,这样不仅把员工“压榨”到了极致,同时又成了事实上的“裁员”手段,这些都与劳动法严重相悖。不可忽视的是,互联网行业劳动者“过劳死”的案例时常发生,足以说明违反劳动法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这不应该是“互联网+”的常态。亟待相关部门对其从业规范和劳动用工等问题加以规范,有效约束企业权力,保护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 对加班潜规则说不 尊重员工的合法休息权 如此也造成恶性循环,各公司都在比拼加班能力,看哪家的加班文化好,公司营造的工作氛围好,员工的工作强度大,却忽视了员工的身体健康,以致酿出许多悲剧。加班熬夜是在透支员工的身体,令其作息规律紊乱,未能保障充足的睡眠时间,时间一长就会诱发疾病,诸如猝死、急性病、抑郁症等。而且,部分著名的互联网公司,都曾经发生过员工因长期加班劳累过度,身体压力太大而猝死的悲剧事件,一度引发舆论的密切关注和激烈批评。 过度、无序的互联网行业“加班文化”,埋下了太多隐患,不仅违反了劳动法,亦给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这种无视员工健康的做法,跟那些“血汗工厂”的本质一样,都是以牺牲员工为代价,换取商业利益的成功。因此,劳动监管部门不应坐视不理,应督促互联网企业遵守劳动法规,尊重员工的合法休息权,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避免“加班文化”将员工“身体掏空”。否则,员工的工资再高,却没有时间跟家人在一起,不能享受家庭的快乐,失去了宝贵的健康,甚至于生命,又有什么意义? 让维权的“子弹”飞起来 过度加班违背了人体的生态规律。它或许能让眼前的饭碗丰富一些,却透支了自己的健康。真正为自己为家人考虑,这些员工要勇敢地让维权的“子弹”飞起来。 过度加班违反了《劳动法》。那么多单位,那么大规模的公然过度加班,显然是对《劳动法》的公然挑衅。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制止,这些“病菌”将快速向社会各方面传播繁殖。如果连过度加班的问题都解决不了,那些所谓的“痛经假”、“孝老假”等等,岂不沦为画饼充饥逗你玩?过度加班更是让青年人未老先衰,这也就透支了国家的未来。监管部门急需让维权的“子弹”飞起来。 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强制劳动或强行要求员工加班,在现代法治的中国企业是很难立住脚的,但基于感情或利益胁迫的“自愿”加班,却让传统意识比较浓郁的国人员工难以招架,某些企业也正是摸准员工普遍存在的这种心理,在大打感情牌的同时,又用增加某些待遇来对员工“软硬兼施”,以至于造成很多员工明知压力巨大,难以承受,却又不得不用透支健康来应对诸多压力。而这种压力不只是违法和透支知识性员工群体的生命健康,更是在损伤社会经济的发展之本。因此,政府劳动监察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及早出手加以整治,让劳动法也要长出牙齿。绝不能任由其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 (据光明网、湖北日报、东方网、南方网等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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