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决定对195家企业 采取加严监管措施
记者从质检总局获悉,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已有195家企业出现不良记录,达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74家、境外生产企业54家、境外出口商67家。 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进一步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质检总局决定对上述195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 据介绍,被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提高进口食品质量,待满足《细则》规定的“解除风险预警条件”后,可按规定从名单中撤除。 有关情况的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孙霞云 记者 何可)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来源:
中国质量报
关键词:质检总局,预警,风险,化妆品 |
责任编辑: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