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时代“新维权”考验所有人
新消费时代已然到来,维权监管准备好了吗?在新业态、混合业态层出不穷的今天,原有的维权手段、维权方式能不能跟得上、跟得好,监管能否“一路小跑”追上野蛮发展的新业态,新消费下的“新维权”拷问着所有人。 又一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如果要问普通消费者最“痛”的问题是什么?答案也许不再是早些年极端的恶性案件了,手机APP究竟是不是偷流量盗窃隐私、网络订餐平台“嫁接”上了“苍蝇馆子”、滴滴“垄断”造成春节前打车难……这些看起来恶性程度并不那么高但其实关乎我们所有人的新问题,其实才是过去一年间社交网络上最热的消费话题。 即使是一些长期恶名在外的“黑”行业里,最受关注的问题也是“新变种”。以消费者对行业的满意度仅有一成的房产中介行业为例,很多消费者与其打交道一直是“提着一颗心”,网上房源“逗你玩”、看房源“套路”多、上下家间“吃差价”,这些老问题消费者或多或少都有所耳闻。2016年初,京沪广深四大城市二手房交易已经远远超过一手房,又正在经历一轮价格上的暴涨,在这样的背景下,记者在暗访时发现,中介玩出了新“套路”:撺掇房东“跳价”、撕毁签订的合同,隐瞒“带病”信息、销售被上海三家不同法院查封的房子,以中介个人借款的名义给消费者办带不动产抵押的“过桥贷”、干起了金融机构的“活”。这些让人“防不胜防”的新伎俩随着消保委约谈和媒体报道广为人知,此后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上海地方层面均多次“出招”,罚款、暂停资格、叫停“过桥贷”,抑制助推房产市场暴涨的“中介之手”。 老问题日渐衍生出新变种,维权也需要新手段。2016年12月16日,经过了漫长的意见征求期,工信部正式出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这也标志着从2015年中开端的中国首例被法院受理的消费公益集体诉讼取得了全面的成功。 跟踪这一案件一年半来,最激烈的莫过于最初的半年,先是跟踪手机预装软件背后的猫腻、揭秘行业“潜规则”,接着是上海消保委对三星和欧珀提起的消费公益诉讼第一案的种种进展:从法院上庭审时的“真枪实战”到企业与上海市消保委约谈时的“暗流汹涌”,从拷问三星的改进方案是否“有干货”到华为、苹果等厂家主动宣布实现预装软件可卸载,此前在多地消保委接连“炮轰”下都一度保持沉默的主管部门也就新规征求意见。 然而,仅仅有第一案的胜诉是远远不够的,新消法上线至今已有近三年,消费公益诉讼取得成功的却依然只有这一例“独苗”。下一个消费公益诉讼在哪里?这是值得所有人深思的一个问题。其背后固然有消协组织面对新生事物缺乏足够经验,维权领域越来越专业、需要专业人才支持等客观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有关的诉讼规则、配套制度尚待明确,特别是受案范围、程序规则、举证责任、费用承担、赔偿标准等问题的掣肘。 近期刚刚获胜的上海首例消协组织支持的消费者集体诉讼或许是一个新的应对方式。上海新奥体育健身发展有限公司(黑骏马健身长宁店)以“豪华泳池”为卖点推销健身卡,泳池却迟迟不开,上海市消保委、长宁区多部门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但在现场老板竟对消费者代表喊话“有本事去法院告我”。上海市消保委随后组织支持消费者对这家企业提起集体诉讼,其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目前,消费者的健身卡费用已经开始进入退赔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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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费时代,维权,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