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消费维权 >> 今日推荐 >> 活动

石家庄市将评选出5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解哲琳 2017-08-01 14:47:39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资料图。

  长城网石家庄7月31日讯(记者 解哲琳)为维护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努力打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近日,石家庄市食药监局在市区主城区三星级以上酒店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深入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将遴选出5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颁发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示范单位创建须满足六方面要求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健全,能够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积极推进餐饮业“种养殖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的管理模式,大宗食品原料(含米、面、油、奶、肉、禽、蛋)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率达到90%以上,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责任可究。

  积极推行4D管理、色标管理和六T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模式,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年度量化等级评定达“B”级以上;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运输、处置,不得将其交由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其他单位收运处置。

  提升“明厨亮灶”和“清洁厨房‘齐、洁、雅”标准,切实做到“明厨亮灶”即“亮灶”又“亮心”,各类证照悬挂整齐,各类设施设备齐全、摆放整齐,屋里屋外、地面房项、灶上灶下、犄角旮旯,一尘不染、无一赘物。

  一年内未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两年内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发现不合格食品;近三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向50家示范单位颁发牌匾

  参与创建的餐饮服务单位经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层层验收、申报。石家庄市食药监局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饭店烹饪协会、新闻媒体和食药执法人员成立评审验收组,对各区申报的餐饮服务单位逐一进行评审验收,对符合标准的通过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最后遴选出5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颁发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石家庄,食药监,食品安全,安全示范单位

责任编辑:刘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