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炫目“荣誉”的背后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15 11:1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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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老百姓放心女子医院”、“中国典范妇科医院”、“全国十佳男科医院”、“北京民族医院临床基地”,我市多家民营医院门口都挂着类似的诸多“荣誉”,殊不知这些“华丽”的面纱之下,却隐藏着你我并不知道的隐情。

  【现状】民营医院“荣誉”满墙

  “北京民族医院临床基地”,这是记者在市城区丝瓜井街道附近常德正健医院大厅墙上看到的一块牌匾,在这面墙上除了这块牌匾,还有颁发单位各不相同的八块牌匾。在这些牌匾中,除了一块是由本市某单位颁发外,其余均由外地单位颁发。

  “买卖想做好,吆喝最重要。”在常德的民营医院里,不仅只有常德正健医院挂起了数面“大旗”,市内很多民营医院也挂上了类似内容的牌匾,像在常德九龙男科医院的门口,同样也悬挂着一块某高校科研基地的牌子。

  除了这种“拉大旗”的牌匾,在常德诸多民营医院的门口,还有写满各种各样“荣誉”的牌匾。如在常德肛肠医院挂着的“全国百姓放心肛肠专科示范医院”、常德耳鼻喉医院挂着的“全国十佳重点耳鼻喉专科医院”,以及常德丽人妇产医院挂着的“全国百姓放心女子专科示范医院”等,这些少则五六块,多则十来块的牌匾把医院门口挤得满满当当,宛如又给这些医院砌了一堵墙,在阳光下格外的刺眼。

  【调查】多家医院“荣誉”出自“同门”

  “全国老百姓放心女子医院”、“中国典范妇科医院”、“全国十佳男科医院”、“北京民族医院临床基地”……我市的多家民营医院门口都挂着类似的诸多“荣誉”,殊不知,这些“华丽”的面纱之下,却隐藏着你我并不知的隐情。

  这些“大旗”、“荣誉”这么炫目,到底有多少是真的呢?

  以常德正健医院为例,它号称是“北京民族医院临床基地”,但记者致电北京民族医院办公室得到的消息是,北京民族医院从未在北京之外开设过任何临床基地。而且有意思的是,在该院大厅里悬挂的牌匾中,还有一块的内容是“不孕不育临床应用基地”,授予单位是北京藏医院,据北京民族医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北京藏医院与北京民族医院实际上就是一家医院,只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而已,而且该院也并没有设立过什么“不孕不育临床应用基地”。

  既然北京民族医院没有授予北京之外的什么医院临床基地的牌子,那么正健医院的这两块牌子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3月12日、13日、14日先后三次来到正健医院。其中在12日、13日的采访中,导医以领导没有上班为由,将记者拒之门外,在14日的采访中,记者同样没有见到负责人,不过这一次导医给了记者一位陈姓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里,这位陈姓工作人员称,自己不是负责人,具体情况不熟悉,要请示领导之后方能答复。14日下午4时,该院一位李姓负责人致电记者称,自己正在外地开会。至于与北京民族医院有关的那两块牌子的来历,她没有直接回答,只告诉记者医院确实邀请过北京民族医院的教授来这里联谊、讲座,并做技术指导。“难道这不是合作吗?别人医院都是这么挂的啊。”

  “大旗”不知出处,那这些“荣誉”呢?

  细心的你也许会发现,常德市这些民营医院获得的所谓的“全国老百姓放心女子医院”、“中国典范妇科医院”、“全国十佳男科医院”、“全国十佳重点耳鼻喉专科医院”几乎全出自同一家颁证机关——中国名医协会;这究竟是一家什么组织呢?

  按照1998年9月25日颁布实施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民间组织必须挂靠主管单位,然后才能登记注册。中国名医协会网站宣称其主管单位是卫生部,但记者致电负责卫生部主管的社会团体或组织事宜的卫生部人事司,得到的答案是没有这样一个组织。记者随后又通过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查询系统中查询获知,在合法社会团体和组织中也没有发现这家“中国名医协会”相关记录。

  巧合的是,在查询中记者发现,某权威媒体曾对这家所谓的“中国名医协会”进行过曝光。报道中称,这家名为“中国名医协会”的组织,是家非法机构,其利用在全国范围内给基层医疗机构颁发全国十佳重点泌尿专科医院、全国百姓放心专科示范医院、中国诚信医院AAA级示范单位等奖牌赢利。获奖单位不但没奖金,反而要向中国名医协会交纳几千元费用,像获得“全国爱心扶贫示范医院”称号被要求交纳3800元,用于获奖单位在中国名医协会网公告及证书铜牌制作的费用。

  另外该报道还称,这家所谓的“中国名医协会”颁授的奖牌,大多都颁给了“位居市县、规模小、知名度低的民营医院。”

  【观点】民营医院要自律

  “这些医院利用消费者的从众和迷恋权威的心理,以获得各种各样的荣誉以及‘建立’与权威机构的某种联系,来增强自己的权威感,促使民众对自己产生更多的信赖。”株洲市职工大学市场营销学教师吴德旺认为,“这些民营医院的做法,实际上这就是这些民营医院一种自我炒作的广告行为。”

  而在北京市浩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德君看来,这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市场营销行为。“如果Z医院的擅用行为属实,那么它不经许可,使用其他机构的名号,不仅侵犯了对方的名称权,而且还极易造成消费者对两家医疗机构的性质与关系产生误解,误认为其接受的诊疗行为与北京民族医院有关,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至于邀请专家来医院讲座、技术指导是否与设立“临床基地”有直接关联,杨德君认为,两者是不同概念的事情,不能混淆。

  对于诸多民营医院悬挂由“中国名医协会”颁发的“十佳”、“放心”等牌匾的行为,杨德君认为,此举应该予以区别看待;如果各相关民营医院明知这些所谓的国字号荣誉是其通过非正规途径取得而使用的,同样有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之嫌。“对于不知者,如发现后仍继续使用的,也应当视为虚假宣传。”杨德君说,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涉及民生、医疗的广告宣传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涉及虚假宣传的行为,应坚决予以取缔。“作为民营医院自己,也应该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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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营,医院,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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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常德晚报
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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