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10月1日实施 之前购买不享三包
-汽车"三包"政策实施,维权不再纸上谈兵。 《新快报·财富东莞》创刊11周年系列特刊 之前购买的家用汽车不享受“三包”规定权利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汽车销售体系迈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汽车“三包”政策的正式出台让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不再是纸上谈兵。 维权不再纸上谈兵 汽车“三包”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其中质量保证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 “三包”政策中对汽车生产者、销售者以及修理者三方的义务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三包”责任中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同时,“三包”政策还制定了相关的罚则制度,除了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外,还有包括现金罚款,罚款金额在1万至3万元之间。 跟消费者关联性比较大的,首先是行驶里程。实际上在“三包”里面最核心的是,只要行驶过程中无论是动力、制动、转向、或者燃油出现可能的事故隐患或者已经导致事故的发生,都是可以退换货的。这里面更详细地包括了维修、保养,以及最终换货,在实施细则里面大概有接近27款相应的条件。 新规对车市影响不大 虽然不少汽车4S店提前推出了“三包”承诺,但据媒体报道,汽车“三包”规定不具备法律回溯力,10月1日之前购买的家用汽车,不能享受“三包”规定的权利,只有在10月1日之后买的家用车,才能享受“三包”规定的权利。不排除部分消费者等到国庆后再买车,预计国庆后将迎来车市交易高峰。而当前,各方的反应似乎没有想象的那样强烈,身为第一责任人的经销商没有表现出过多的苦闷,作为受益方的消费者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消费热情。在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实施后,还将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这三大问题颇受消费者和汽车界人士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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