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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驳行业协会“护犊”论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13 08:3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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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大不公平格式条款

  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分别为:“包间最低消费xx元”、“消毒餐具要收工本费”、“减少订席须提前15天告知,否则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相关链接二

   “开瓶费”案消费者胜诉

  2006年9月13日晚6点左右,北京律师王某等4人前往北京湘水之珠酒楼就餐,并自带了一瓶白酒。湘水之珠酒楼服务员向王某出示了菜谱。王某用餐后,湘水之珠酒楼向其收取餐费296元,其中开瓶服务费为100元。不久,王某以餐馆收取开瓶不合理为由将经营者告上法庭。

  2007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湘水之珠酒楼没有事前明示消费者收取开瓶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及公平交易权,故判令餐厅返还消费者开瓶服务费100元。

  微博热议

  支持要求全国推行

  @summer是可可:废除这些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是好事,希望能够一直持续下去,并且推广下去,让消费者进店消费能够舒心,不再感觉被欺压但是又无可奈何!

  @乐而笑眯眯:企盼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谁整改得好,我们用双脚去投票。

  @王子:太好了,今晚就外出就餐,再遇到此事我会第一时间举报。

  @幼儿园点心师:支持废除一切行业霸王条款!

  @xiao欢子1988:要求全国推行。

  @蓝天:这些霸王条款我都经历过,自带酒水像做贼一样;使用的筷子单独交费,让服务员换一次性筷子遭白眼;订了包间点完菜不够消费标准被赶出包间,让我们不得不再多加菜,造成了浪费。大力支持工商局的举报措施!

  @李由ADAIR:行业协会逆天而行啊。

  @张lao乐乐:行业协会的角色很复杂,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样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啊。

  @华言锐语:餐饮行业两协会不认同“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是否认同顾客是“上帝”呢?行业协会为本行业利益绑架消费者是舍本逐末,“护犊子”不利于行业长远的健康发展。行业的健康发展秩序比眼前的不合理利益更值得珍惜,破除行业利益集团干扰考验相关部门的智慧。

  担忧会不会涨菜价

  @稗子:餐饮企业会不会把这些霸王条款取消,然后将菜和酒水等的价格提高?

  @江城:担心餐饮企业会将相应损失转移到其他项目,经营成本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承担。

  @别有天t:是想餐饮关门,还是想餐饮提价呢?

  建议好措施还需执行好

  @没有吓死的:很多年前就说这个问题了,现在又开始说了,能有效果吗?

  @东禾:大快人心,但要严格执行,就怕执法不严流于形式。

  @微评:司空见惯的不合理,以后不再忍气吞声。好措施只有好执行,消费者在维权时才能挺直腰杆,更有底气。

  @axue:有严密细致的法规,矛盾冲突就少了。

  @自贡陶永康:尤需注意,一则确保12315通畅,再则确保申诉效力,即处理力度和后续工作要跟上。

  @Baeseng:与其取消“禁止自带酒水”,不如规定商家出售酒水不得高于零售价××%。

  异声交给市场调节

  @夜雨袭来:为什么要去管这些事?让市场调节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留给食客和餐饮店主去博弈吧。

  @嘉兴严烽:餐饮业属于高度竞争行业,为了吸引顾客自然会有商家推出平价酒水或允许自带酒水。政府该管的是食品安全、饮食卫生、明码标价。

  @樊敏:连一个就餐的包间最低消费取缔执行起来都有点难,何况这么多霸王条款?

  补充还有哪些霸王条款

  @冬天来了: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要求开发票时被告知发票用完了;包间不收取服务费但菜价比大堂高出10%左右。

  @祝君好运:消费金额不足,不给开发票。

  @安琪儿:餐厅打折卡海鲜酒水不打折,还有昂贵的自带茶叶的白开水费!

  @MoMo兔:一些饭店以赠送饮料为由不开发票,或者表示先给收据,之后再来领取发票,但事实上根本就不给发票,这也算是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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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餐饮行业,霸王条款,自带酒水,护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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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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