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成众矢之的 单纯强调毒成分太片面
近日,云南白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规定修改了药品说明书,正式宣布其配方中含有草乌成分。但对于市场来说,其实这并不算什么新闻,因为早在去年,云南白药就已在香港被检出含有乌头类生物碱而被禁售。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13年11月,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关于修订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品种说明书的通知》规定,产品中含有毒性药材的中药饮片企业,必须在说明书中写明毒性成分并添加警示语。生产企业最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并在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说明书予以更换。根据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包括砒霜、水银、生川乌、生草乌、雄黄在内的28种毒性中药品种需要特别注明。 据了解,此番致云南白药陷入“毒成分”漩涡的正是这味名为草乌的成分。草乌又名“断肠草”,在多部医学典籍中都有描述其药用价值,入药能祛风除湿,温经止痛,但其含有的生物碱对肾脏有一定毒性,超量使用会引起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它本身含有的毒副作用,乍一听不难让人们有种谈虎色变的意思,但中医的精髓和要义就在于“以毒攻毒”,通过不同成分的药性配合,抵消毒性以提升药性,所以中医的奇妙之处也在于此,包括《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在内的医学著作都有诸如此类记载。 老百姓用药看重的是安全性和疗效,其实在2013年2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就发布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云南白药安全性和处方保密问题的情况说明”,该说明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云南白药配方中含有乌头碱类物质的药材。乌头类药材(如附子、川乌、草乌)通过炮制,乌头碱水解成乌头次碱并进一步水解成苯甲酰乌头原碱,可使毒性大大降低。中药中含有毒性物质不等于其药品在临床应用中一定表现出毒性作用,严格按药品标准生产,可以确保其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产品质量可以做到安全可控。” 云南白药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常备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考验,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有口皆碑。当然,云南白药导致部分消费者出现身体损害的实际案例也是不容否认的。就患者享有用药知情权来看,云南白药作为非处方药在2013年2月前未告知和提醒患者警惕其含有的草乌成分会对人体肾脏造成毒害的失当行为有一定责任,而另一方面,也提示了患者用药行为的科学性问题,恰恰是人们普遍对使用非处方药的过于松懈和大意,才更容易造成巨大的危害,所以患者在用药方面要对自己负责,切忌不可超时或者超量服用。 针对这次云南白药再次成为众矢之的,媒体人应当多方面地调查、取证,不要只是单纯强调云南白药含有草乌成分,让老百姓少一些恐慌。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关键词:云南白药,草乌成分,说明书,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