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诉惠普质量问题 几天就没法用
北京市民徐女士买来惠普电脑无法开机正常使用,五年内共换4次主板、3次显卡始终没有解决问题,一怒之下以质量问题为由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徐女士2009年1月2日在洋桥国美电器花费5563元购买了一台型号为a6717cn的惠普台式电脑,但购买后第二、三天就出现开机没有显示、不能使用的情况。随后徐女士联系惠普客服查看,客服人员进行简单处理后电脑能够启动,但第二天再次开机却还是没有显示。 徐女士称,截止2014年1月27日自己一共换了4次主板、3次显卡,惠普方面始终以换新件就能使用为由欺骗、拖延、掩盖产品质量问题。自己曾向惠普提出请第三方对电脑进行质量鉴定,但是惠普方面明确表示拒绝。 因此,徐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惠普公司赔偿16692元、股票损失56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退还一台同型号的惠普台式电脑。 徐女士提供了购买电脑的2张发票,以及自2009年购买到今年2月22日最后一次维修期间,由惠普维修中心开具的11张维修单和1张手写维修证明。同时,她还保留与上海客服方面的通信记录,表示如有需要可以提供。 惠普代理律师提供了一张后台维修记录清单。他表示,惠普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徐女士购买的电脑享受整机保修三年,主板、显卡作为主要部件,在三年以内一同保修,三年以外延续两年保修。公司可以更换一台与a6717cn配置相同的产品给徐女士。 不过,徐女士并不同意。据她称,惠普愿意更换的电脑价值3399元,低于其购买时的5563元,因此不同意这项解决措施。 惠普代理律师称,电脑折旧率为每日0.25%,也即是说400多天电脑价值就能清零。这款电脑面世至今已将近六年,更换电脑的价格是由徐女士自行调查市场价格得出。 庭审最后,由于双方都未提供足够的证据,法官宣布该案休庭,择日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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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惠普电脑,质量问题,电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