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铁禁食”条款已被删除
昨日下午,地铁1号线东单站,乘客经过安检门后进入车站。 焦点4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 “地铁禁食”条款被删 针对广受关注的“地铁禁食”条款,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法制办获悉,在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已将该条删去。市法制办认为,此条款更适宜纳入到乘车手册中,作为对乘客的一种引导、提倡行为。 今年2月,《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禁止在步行梯、电梯、通道、车厢内饮食。此外,还对“地铁禁食”规定了罚则——不听从运营单位劝阻制止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地铁禁食”条款随即引发了广泛争议和讨论。有乘客认为“一刀切”禁止吃东西难以接受,也有法学专家认为这个规定缺乏立法基础,且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争论比较大。主要的争议包括是否符合北京的市情,还有监督管理的力度是否能跟得上。”昨天,北京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此,在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稿中,“地铁禁食”的规定已被删掉。“一是考虑到实际管理的可行性;另外,该条例主要是针对轨道安全的管理办法,吃东西可能造成洒、滑倒等,但毕竟是间接的影响,更多是秩序性的管理,因此暂不纳入安全管理的范畴内。” 其表示,对于地铁内禁止吃东西的相关内容,将会纳入乘车手册中,作为对乘客的一种行为引导、倡导。 此外,针对地铁加装屏蔽门的问题,法制办认为其属于技术规范,而非立法规范,故也不在此次安全运营条例涉及的范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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