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电商“马甲” 难掩传销本质

来源: 中国消费网 作者: 邓舒馨 2014-07-21 16:48:3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别被高额返利蒙蔽双眼

  笔者了解到,除了江西的“太平洋直购网”外,百分百商城、万家购物网等高额返利网站的涌现,使高额返利成为当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最严重的网络传销形式之一。参与者消费一定数额的商品后,可以成为优惠顾客或取得经销商资格等,并可以推荐他人消费产品,从被推荐的消费者消费金额中获得利益。或是参与者在消费一定数额的商品后,成为网站的会员,通过返利网站既定的规则,每天从该网站账户中提取一定的返利点数或现金,若干天后取回本金,剩余的即为额外的收入。

  笔者调查发现,曾有网友在微博表示,有些网站名为“集资电商”,专门骗老人做电子商务获利,它的做法和传销电商类似。

  胡雪告诉笔者,传销活动不管打着什么幌子,突出特征都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包括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等,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其实,网络传销的实质和传统传销活动没有区别,到了最后,大多数“下线”只能血本无归。电子商务的营销模式,最常见的就是开通购物网站后通过拉人头作为自己的下线。

  这次江西的太平洋直购网案件,就共设立了16个级别会员制“拉人头”,即是发展层级会员。为吸引人员参加,唐庆南等人对会员级别不断作出调整,最终形成了普通会员、银卡会员、金卡会员、钻石卡会员、渠道商等16个级别的会员制度。

  “不卖商品赚钱,靠拉人头就赚钱,这符合市场规律吗?”同济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金泽刚认为,这世上没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劳而获只会是骗子的“红口白牙”。

  相关专题:

  【专题】打击非法传销最前沿

记者从河北省工商局获悉,按照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部署,从4月1日起至7月31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将坚决深挖追查线索,严厉惩处传销头目,全面清理传销活动集中区域,彻底铲除传销窝点,严防传销违法活动死灰复燃。【专题进入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非法传销,电商马甲,传销本质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武亚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