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网络交易中的权益保护与对策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 代绪刚 2014-10-25 07: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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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可以建立一个权威的在线非诉讼交易纠纷解决系统,该系统可建立在线调解室,实现三方在线调解,具有消费纠纷处理数据记录和统计功能,并与12315平台处理数据实现对接,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网络消费者的投诉。针对网络交易一般性侵权行为,可通过此机制实现在线和解、在线调解和在线仲裁。

  经营者与消费者是网络交易的双方主体,对其权益全面加以保护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性。健康消费环境的建设,不仅需要经营者的规范经营,同样也需要消费者的理智消费。由于交易过程的数字化和虚拟化,信用瓶颈始终是网络交易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障碍,参与交易的双方、第三方机构都应为维护交易的安全与便利而遵循“游戏规则”,以促进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从网络消费法律关系的基本问题出发,从网络交易运行模式和法律视角探寻网络交易中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益平衡方式,研究探讨我国网络交易中买卖双方权益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网络交易中存在的主要权益问题

  网络交易市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消费者认为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分别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信用缺失,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具体来说,目前网络交易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隐私权。在网络交易环境下,出于对利益的追逐,商家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技术、通讯手段,对消费者的隐私数据进行挖掘以获得其兴趣点,但这样就触犯到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加之网络上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网络商家所获得的消费者隐私信息被曝光的危险性也随之加大。消费者在购物网站上注册时登记的个人信息也存在极大的泄露风险,网购消费者的隐私权受到威胁。

  2.知悉真情权。与传统商店购物相比,网上购物最大的特点就是虚拟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无法亲眼见到商品的实物,由于消费者无法面对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不能亲自检查商品或直观感受产品的性能,只能以浏览网页的方式获得商品信息,消费者只能凭借经营者的文字描述或者图片了解商品,只能通过商家的描述来进行判断。信息极度不对称,事实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3.公平交易权。在传统交易模式中,公平交易权的保护有章法可依,但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却很难找到一个已有的框架可供遵循。侵害网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屡见不鲜,如在网络交易中涉及到的大多是格式化的合同,经营者往往预先拟定格式合同,将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排除在外。一些条款明显违背公平原则,一些条款表述模棱两可,一些条款明确标明“特价商品,概不退换”等不公平条款,消费者只能点击接受才能完成交易,从而使其接受了许多损害自身利益的条款,其中含有很多倾向于网络商家的内容。这些格式合同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4.安全保障权。目前网上购物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网上银行支付和网下汇款。网上银行支付,指消费者将货款打入第三方账户,待确认收货后,由第三方向卖方付款,网上购物支付一般采用电子支付方式,目前,电子支付技术相对成熟,但也存在黑客拦截、不法分子盗取用户支付密码以及支付平台出现故障等情况,使得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受到侵害。

  5.获得赔偿权。如果把求偿权放到网络交易的大背景下,能够很容易地找出众多影响其得到合理保护的因素。例如,在虚拟的网络市场中,交易的凭证不易获取、商家的真实身份难以确认、求偿过程繁琐且模糊等等。在网络消费中,经营者和消费者是没有见过面的,当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失时,消费者网购的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有瑕疵,或在配送过程中商品出现破损,消费者往往很难依法获得惩罚性赔偿。

  6.自主选择权。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选择商品往往是通过商家提供的商品广告进行选购,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商家提供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好不好,只是凭着运营商的介绍和自己的感觉选择这些商品,所以很容易遭受商家的蒙骗甚至欺诈。比如通过商家的商品广告在网上购买了具有某种性能的化妆品,但是可能商家在广告中夸大其辞,购买的产品不具备需要的性能。此时,消费者是在商家“故意”的业务引导下购买了一些不需要的产品,也就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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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交易,权益保护,应对措施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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