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6种氨糖类药品保健品广告涉嫌违法发布
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形象和名义作证明,明喻或隐含包治百病,保健食品直接或间接宣传治疗作用。近日,省工商局向社会发布公告,“九力氨糖”、“火龙金氨糖”、“康星氨糖”等6种氨糖类药品和保健食品所做的广告存在严重违法问题,并责令相关媒体全面进行整改。 经省工商部门监测,自7月以来,媒体发布了大量氨糖类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其中“九力氨糖”“火龙金氨糖”“康星氨糖”“三康牌维尔固”“康力基牌氨基葡萄糖片”“硫酸软骨素钙胶囊”6种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广告存在着严重违法问题。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这些氨糖类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主要违法表现为,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使用医疗机构、医生形象和名义作证明,利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形象作证明;广告内容未按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任意扩大范围,明喻或隐含包治百病等。 目前,省工商局已责令相关媒体立即停止发布氨糖类药品及保健食品广告,并认真全面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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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商,氨糖类,保健品,违法广告 |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