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诉 还上诉 加多宝已无其他方式宣传?
加多宝又败诉了,加多宝又要上诉了,这熟悉的桥段,自从2012年加多宝和王老吉闹掰以来,就没停过。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之争,得益于二者“五天一起诉,三天一告状”,花样频出的新闻造势、广告宣传,几乎喝凉茶的都知道,王老吉和加多宝在争商标。王老吉占理,加多宝就凭借着强势的销售渠道和成熟的舆论造势,将自己塑造成被抛弃的“怨妇”,希望借由打感情牌从情理方面胜出。 早在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裁决,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红色罐装及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鸿道集团(加多宝的独家投资者)则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加多宝一来不肯将“王老吉”这个摇钱树还给广药集团,二来也有捆绑销售的考量,试图通过与“王老吉”的纠缠让消费者接受加多宝这个新兴的品牌,从而开始了自己各种“撩拨”王老吉的漫漫长路。 加多宝“撩拨”王老吉 第一步始于2012年7月,加多宝的老东家鸿道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一份从未公布过的合同证明,要求重新判定裁决结果,可惜新出示的文件并非独立合同,属无效合同,加多宝的诉请失败。 如果你以为加多宝这样就会放弃,那就太小看其“毅力”了。既然无法在合法性上打败王老吉,加多宝便开始了它的第二步,“即使你(广药)拿回来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也要把之前的荣誉吐出来。”擅自决定的更名案,“全国销量第一的红罐凉茶以改名‘加多宝’”,你当广药的王老吉红罐凉茶不存在吗?虚假宣传的广告语,“加多宝,连续七年销量第一”,“加多宝两次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你一个2012年才成立的品牌,到今年也才2年历史,哪来的“7年”?至于所谓的第一罐,销量第一,更是无从说起。 被动回应的王老吉 王老吉面对加多宝“花样频出”的手段,应对的方式就单调多了,准确来说,就是打官司,你(加多宝)侵犯我的名誉权,告;你(加多宝)虚假宣传,告;还无一例外,全部都胜诉了,可见王老吉在法律上确实稳稳站住了脚跟。虽然打官司是个有效的途径,但时间线拉得很长,费时费力不说,还影响消费者的直观印象,整天就是王老吉状告加多宝的消息,即使王老吉胜诉了,也难免留下“芝麻大心眼”、“小题大做”的不佳印象。 加多宝为何屡败屡诉 加多宝在这方面就聪明多了,牢牢地把握住自己之前经营王老吉的“功劳”,通过各种软文和宣传渠道向消费者表明一个中心,“广药拿回王老吉是不念旧情的行为,王老吉现在的成就是我一手成就的,现在重做加多宝,也会做得像王老吉一样好,你们快来支持我。”至于因为损害了王老吉的利益,被法院判决赔偿的“300万”、“500万”,又算得了什么呢?不就是个品牌宣传的费用吗?能拖得王老吉下水,让法院、众多新闻媒体集体为加多宝“出声”,这个费用,还是划算的。“红炒”已经是没戏了,“黑炒”也是炒不是? 4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终裁,驳回了鸿道集团之前的仲裁申请,保持原仲裁结果不变。对于该结果,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向记者回应称,鸿道集团将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悉,鸿道集团在2012年就曾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过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但同样遭到了法院的驳回。 从加多宝一贯的手法来看,上诉并非为了胜诉。所以即使业内人士认为加多宝再度向法院申请结果也不会有变化,相信加多宝也不会停止自己的“纠缠”,这场名誉之争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了又臭又长的裹脚布。加多宝就像一个厚脸皮的“老流氓”,总想着撩拨王老吉这个嫩脸“小姑娘”,不肯放弃任何一个拉王老吉下水的机会,王老吉软弱的公关面对“老流氓”加多宝的攻势节节败退,只能“哭诉”着寻求法律的保护。哎,苦了法院、仲裁机构、媒体和消费者,职责所在,重复的戏码得看一次又一次,要不,下次法院判重点?赔偿金额加个零,说不定加多宝看赔偿金额太大,超过一般品牌宣传的价格就换另一种戏码了呢?也好解脱一下大家的审美疲劳。 虽然互联网时代,宣传很重要,但作为一个茶类饮料品牌,产品质量才是根本。加多宝有这精力对着一个早已尘埃落定的事实翻来覆去地“炒”,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地改进一下产品,或者开发下新产品,相信比现在这种恶意炒作的方式更适合加多宝的长期发展,大家觉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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