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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保委:冬季购买保健食品注意三大陷阱

来源: 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浩 2014-12-11 16: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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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季进补,开春打虎”,不少消费者选择在冬季服用保健食品来调理身体、强壮体质。面对种类繁多的保健食品及其强大的宣传攻势,消费者要理性看待,避免落入保健品消费的陷阱。

  消保委建议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要从以下三方面引起注意,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陷阱一:夸大宣传,混淆视听。商家往往利用消费者急于求成的心理来夸大保健食品的功能,如宣称“权威证明”、“祖传秘方”、“无效退款”等,以虚假宣传、甚至欺诈手段来侵害消费者权益。

  陷阱二:巧立名目,诱导消费。个别商家借助公益“招牌”做幌子,如“某保健协会”、“某工程驻某地工作站”等,极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很容易在营销人员的免费礼品、免费旅游及亲情攻势下购买高额保健品。

  陷阱三:实物与宣传存在差距。一些网络、电视销售信息不对称,由此产生的涉及实物与宣传不符的投诉较多。有消费者网上订购的“保健食品”无蓝帽子标志以及批准文号,还有的说明书所示功能与网站宣传不符。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正确认识、科学购买保健食品,在购买保健品时不要轻信商家对保健品具有治疗疾病疗效的夸大宣传。

  一要辨清真伪,购买正规的保健食品。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的功能共27项,如“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等,超出范围的则不属于国家食药监总局认可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须认准蓝帽子样标志、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也可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二要正确认识,选择适合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仔细查看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如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食用量以及相关注意事项,避免食用不当而产生不良反应。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疗效”、“速效”不可信,消费者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三要理性消费,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不要听信商家的一面之词,切勿在健康讲座、礼品派送、免费旅游等活动现场上冲动消费,更不要一次性大量购买。购买后,要及时索取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日后维权。身体健康关键还是要靠均衡的膳食营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愉悦的心理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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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保委,保健食品,消费陷阱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