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下调2次遭遇消费税 专家解答价差疑惑
“这两次油价下跌都遇上了消费税的上调,不过要是按照消费税上调的幅度去抵消,油价应该降得更多一些对啊!这是怎么回事?”随着汽柴油价格破天荒的“十连跌”连遇两次消费税上调,不少密切关注着油价变动的消费者产生了类似的疑问。 以12月13日的油价“第十跌”为例,国家发改委的文件中显示:“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影响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而按照汽油1吨约为1388升、柴油1吨约为1176升计算(因油品密度不同,换算情况稍有差异),汽油消费税应该为每吨389元,柴油消费税应为每吨188元,为什么所抵消的汽柴油降价是500和240元呢?那剩下的几十元、上百元去哪儿了?是不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呢? 河北省财税专家胡德仁博士解答了这个疑问:其实是消费税上调,同时带动了其他几项税费同时上调,因为消费税是这几项税费的税基。也就是说,以一升汽油为例,消费税上调影响的价格不只是0.28元,消费者还要多交几分钱其他税费——这就是消费税上升和油价下调之间的那个引人疑窦的差额。“国家上调汽柴油消费税的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是具体操作方法还有待改进。” 半个月经历两次“价差疑惑” 其实,这种“价差疑惑”从财政部上次宣布上调消费税就开始了。 11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均表示: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12元/升和0.14元/升,与按照价格机制下调225元/吨和220元/吨正好相抵。因此油价虽然迎来历史性的“九连跌”,但在当期的调价窗口得出了“不升不降”的结论。 但按照上文中提到的换算单位计算,汽柴油消费税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4元,应该是汽油每吨提高167元,柴油每吨提高165元,为什么会与200多元的油价降幅相抵呢?那每吨50多元的升价去哪了?不少消费者首次产生了疑惑。 12月12日,经过10个工作日,油价调整窗口再次打开,油价迎来“十连跌”。令人意外的是,消费税上调的消息再次与油价下调同时传来,不过此次并未完全抵消油价下降的幅度。国家发改委宣布: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影响此次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此轮汽、柴油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不少消费者再次发出疑问:怎么这次每吨汽柴油又分别多收了110多元和50多元? 消费税上调带动其他税费上调 带着问题,燕赵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河北省财税专家胡德仁博士,他详细剖析了现行油价中所含的税费构成,以及对接连两次上调消费税的思考。 胡德仁解释说,现行的成品油零售价格=不含税价格+消费税+增值税+城建税附加。而其中,后两项又是以消费税作为税基的:增值税=(不含税价格+消费税)×17%,城建税附加=(增值税+消费税)×10%。 所以严格来说,现行的汽柴油零售价格=不含税价格+消费税+(不含税价格+消费税)×17%+(增值税+消费税)×10%。从这个公式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消费税上调影响的不只是消费税本身,而连带影响了增值税和城建税附加的微幅上调,因此以一升汽油为例,这两次消费税上调影响的价格会高于0.4元,消费者还要多交约0.1元的其他税费,所谓“该降”的这部分就是被这部分税费给抵消了。 同时,有不愿具名的财税专家分析,从结果看,11月28日第一次消费税的税额调整应该是按照汽柴油价格机制确定的下降幅度来“反推核定”的:汽油225元/吨的降幅换算成消费税上调额度的方法是:225÷1388÷1.1÷1.17=0.126元/升,柴油220元/吨的降幅换算后为0.145元/升。从紧接着第二次上调消费税来看,不排除首次上调未达到预定额度,等待第二次油价下调窗口打开后继续上调。 接连调税影响政策严肃性 对于接连两次上调消费税,胡德仁表示:“国家上调汽柴油消费税的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是具体操作方法还有待改进。” 他认为,从宏观政策层面来看,消费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基本税种,适当提高汽柴油消费税可以起到引导消费行为的作用,对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有着积极意义。而赶在国际油价下跌、国内成品油价下调的时间节点提高消费税,考虑到民众的接受度,这种思路也是对的。但是,在半个月时间内接连两次调税的做法有待改善,一是有损税法和价格政策的严肃性,二是会对成品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财税部门应该对调价的换算方法做出更详尽的解释,避免民众产生关于价差的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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