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卡地亚强制交易赚高额保养费 已被曝光6次
2014年6月浙江:卡地亚质量不合格遭工商局查处 浙江省工商局6月30日公布了对黄金珠宝饰品跟踪式抽检结果,在抽取的2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92批次商品中(其中贵金属19批次、珠宝玉石73批次),不合格48批次,合格44批次,批次合格率仅47.83%。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不合格的品牌中,周六福、卡地亚、明希等多家知名品牌上榜。 其中,标注“卡地亚”品牌饰品抽样5批次,不合格5批次,均为珠宝玉石。不合格的主要项目为标识中的“质量”、“证书”,判定标准为浙江省DB33/206-2013《珠宝玉石饰品标识》。 对抽查结果,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秘书长赵杨彪表示,从抽查合格的比例看,47.83%这一数值很低,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标签标示的不规范及缺漏方面,极个别以假充真,出现质量问题,说明浙江珠宝首饰行业问题更多出现在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上。 2014年5月沈阳:卡地亚逼迫顾客交保养费违反消法 据华商报5月报道,沈阳的消费者刘女士花费5.2万元购买的卡地亚女表,使用3年时间,接连5次出现表针停走毛病,多次送修未消除“病根”。 刘女士表示,今年3月,手表因针停再次送修,经销商建议其为手表做全面保养。为了消除表针不动的病根,她花了3000元钱保养费。让刘女士气愤的是,手表保养后只使用了17天,表针再次停走。 “卡地亚技师检测的初步结果是手表无质量问题,卡地亚方面继续让花钱为手表做保养。”刘女士称。 刘女士对记者强调,“手表使用3年5次出现停走情况,在两年的三包有效期内,维修已超过两次,多次维修和保养未解决问题。她认为手表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卡地亚手表经销商应该退货。” 省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工作人员何民表示,“《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商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消费者可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何民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刘女士购买的卡地亚手表维修两次后,第三次再度出现性能故障不能使用时,商家就应该给消费者退货,只要商品符合退货条件,消费者退货要求应得到支持。” 2014年3月长春:卡地亚手表不到2年表镜脱落 据中国吉林网3月报道,长春市民郑先生从韩国买了一款价值30万元的卡地亚手表,戴了不到两年,在一次吃饭过程中表镜脱落,找到商家说联保期已经过了,需要送到北京做鉴定后维修。郑先生提出质疑,为何价值30万的手表质量会如此。 郑先生说,“这次表镜脱落让他对卡地亚的品牌失去了信任度,之前,在手表刚买回来没多久,曾出现过时间不准的情况。” “一款价值30万元的手表会出现这种情况真的有些不可思议,几千元的手表也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吧。”郑先生称。, 无奈郑先生来到长春卡地亚的门店,但卡地亚门店店长称,“因为不确定表镜脱落原因,需要送到北京售后服务中心做鉴定和维修,但由于郑先生购买的这款手表已经过了全球联保期限,为此,可能需要郑先生承担维修费用。” 对此,郑先生对记者表示接受不了这个答复,并称“表镜脱落应该是产品质量的问题,不是人为损坏的,另外,手表是在2012年4月份才提的货,从提货日期到现在还没有超出2年的全球联保期限。”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介绍,按照我国的消法规定,联保期限应该按照提货时间算起,如果郑先生能证明提货时间未超过2年的全球联保期限,那么,商家应按照联保中的约定给郑先生维修手表。 2014年3月南昌:18万卡地亚腕表把头脱落须付维费修 据新法制报3月报道,去年4月,南昌市民雷先生在南昌百盛商场卡地亚腕表专柜,花18万余元购买一块男士腕表。然而,佩戴不到两个月,手表把头脱落。为此,他找到卡地亚腕表专柜要求退货。经过协商,对方拒绝退货,仅同意有偿维修。 江西策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宾认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如果经营者以此为由要求消费者付费维修,就应当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南昌洪城大市场工商局执法人员杨伟强建议,如果修理者拒绝包修,消费者应当要求其出具书面凭证,并向工商、消协部门求助。 业内人士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卡地亚在中国市场的表现令人担忧,各地质量和服务问题层出不穷,由于信息越来越透明,消费者开始依赖自己的知识选择产品而不仅仅是品牌,倾向于用合理的价格买到更好的服务和更好的产品,而不是迷信卡地亚这些奢侈品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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