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机关内部事务公开。一是局机关重点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程验收及项目预算、决算情况的公开。二是局机关干部任用、免职、调资调级、奖励评先、年度考核程序及结果等情况的公开。三是省局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新招收正式在编人员等情况的公开。四是机关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党务工作情况的公开。 (二)公开标准和时限。 1.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 2.主动及时公开。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 3.细化条目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4.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的“新鲜度”。 5.严格公开时限。坚持长期公开与及时公开相结合。一是长期公开的固定性、常规性工作,一般每半年公开一次,应于当年的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和第二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期间进行公开。二是及时公开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和热点、重点事项,由各处室、单位将相关内容以适当方式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一般应于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公开方式 在不违背保密原则的情况下,从方便群众知情与监督出发,采取会议公开、书面公开、公示栏公开、局域网、互联网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 1.会议公开。充分利用党组会、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案例评审会、听证会等各种会议形式,对本局重大决策、重要事件和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务等,在有关会议上通报。 2.书面公开。对适宜采取文书形式公开的事项,如领导讲话、工作部署、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任免结果、干部表彰奖励的条件和结果等,可以通过文件、通知、内部通报、信息简报等形式公开。 3.公示栏公开。利用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告栏、宣传册等方式公开有关法规政策、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服务便民措施。 4.局域网公开。利用内部网站、内部刊物等载体对政务信息予以公开,并逐步建立互动式平台,集思广益,促进民主管理。 5.互联网及新闻媒体公开。充分利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局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四)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的程序应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和归档的程序进行。 1.提出。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由主办处室、单位及时提出。其中,属于长期公开的,主办处室、单位应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前将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汇总、提出;属于及时公开的,主办处室、单位应在公开内容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审核。公开的内容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按要求公开。特别重大、敏感问题或事项的公开由省局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公开。主办处室、单位将审核后的信息区分不同内容,选择适当公开方式予以公开。 4.反馈。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干部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次公开。 5.归档。公开结束后,公开资料由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别负责归档留存。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底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抓紧梳理本处室、单位今年以来需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二阶段(2015年1月1日—1月15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按照公开标准、程序进行公开。 第三阶段(2015年7月底前):各牵头处室、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峰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洪钧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局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芳兼主任,办公室、政法处、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其他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内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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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北工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