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斯特肉桂胶囊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来源: 中国消费网 作者: 周余涛 2015-04-20 17: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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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某都市报刊登了“德国芙斯特肉桂胶囊”广告,称该保健品能让糖尿病患者“血糖稳定不易复发”。记者调查获悉,早在4月24日,该产品就已被国家工商总局通报,认定该广告“误导消费者”。

  8月2日,陕西某都市报刊登了“德国芙斯特肉桂胶囊”广告,称其“原料只选用纯天然无任何毒副作用的斯里兰卡锡兰肉桂,可以使血糖降到正常,且持久稳定……预防并发症、180天逆转糖尿病、是目前全球最先进的第三代肉桂胶囊。”

  记者拨打芙斯特肉桂胶囊西北办事处订购电话,对方称该保健品“主要是通过肉桂来降糖稳糖、修复胰岛功能的,纯天然无任何毒副作用,无论患多少年的糖尿病都可以服用。而且该产品是经过全球临床验证以后引进中国的,在德国销售了快10年的时间,在发达的欧美国家糖尿病患者都在使用。现在在中国市场销售得很好,西北地区甚至已经断货了”。记者询问是否有实体店销售,对方称只能通过电话订购。

  记者调查发现,该产品在国内共有两家总代理,一个是沈阳力源经贸有限公司的“中国总代理”,另一个是北京金元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大陆区总代理”。其中,北京代理商所使用的订购电话已经更换了使用者。也就是说,患者若在服用期间出现问题,有可能面临投诉无门的境况。除此之外,在北京总代理的官网上,有国内外消费者和专家证明疗效。记者问及厂家地址时,对方却称,该产品是德国原厂生产的,在国内并无厂家。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初,天津某报刊登了“芙斯特肉桂胶囊”广告。4月25日,该广告被国家工商总局通报,称广告中“肉桂胶囊解决糖尿病问题”、“修复胰岛,逆转糖尿病”等内容,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并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

  经记者调查,在被通报之后,不仅是陕西省,还有湖南省等地也出现了该产品的广告,有的甚至占据了整个版面,且内容都无太大差别。

  陕西琴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建荣表示,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也禁止宣传疗效。《保健品广告法规条例》第九条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消费者若遇到此类虚假广告,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切勿上当受骗。

  陕西省博爱医院内科主任、主治医师张大夫提醒患者,保健品只能起到辅助调节的作用,若想治疗疾病,还需去正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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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