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市区联动 河北省启动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
  6月28日上午,由河北省工商局和石家庄市工商局共同主办的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在石家庄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4月24日修订通过,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这部法律深入人心,河北省工商局决定从6月28日到7月28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据了解,新《广告法》的亮点主要包括严控烟草广告发布,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同时明确禁止利用其它商品广告变相发布烟草广告;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如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新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也必须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针对广告扰民问题,新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等。  …[详细]
 
★虚假违法广告——定义、主要类别、违法形式、消费警示  
什么是虚假违法广告?有哪些情形? 什么是虚假违法广告?有哪些情形?
  虚假广告: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详细]
 
虚假违法广告主要有哪些类别?
虚假违法广告一般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广播、互联网四种途径发布,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违法广告主要涉及到的类别有: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农药、兽药、食品、酒类、化妆品、房地产、家用电器、计算机及服务、通讯及服务、金融及服务、娱乐及休闲、汽车及服务等,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主要接触到的虚假违法广告有: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医疗服务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房地产广告这几类。 …[详细]
虚假违法广告的主要有哪些违法形式?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详细]
关于虚假违法广告的消费警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监测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以下违法广告近期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发布。主要表现形式为:1、违规在大众传播媒介以公众为对象发布处方药品广告;2、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3、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和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和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和形象。4、化妆品广告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和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有使用他人名义保证和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内容;对于违法广告中涉及到的产品,请消费者谨慎购买,避免上当受骗。 …[详细]
 
★虚假违法广告——医药、医疗器械篇  
2015新政:实行“一剧两星”整顿养生节目 2015新政:实行“一剧两星”整顿养生节目
  2014年是影视剧行业、文化行业发生深刻变革的一年。从4月份公布的“一剧两星”新政、稍后对养生类节目的整顿,直至“限外令”对海外剧管理政策的收紧,都对电视剧行业产业链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一直处在发展阶段的小微文化企业似乎也迎来了另一个“春天”,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这些政策究竟收效如何,仍需拭目以待。 …[详细]
 
现针对老年人骗局:电视购物和养生节目居首
电视购物、养生节目、理财推销……如今针对老年人的骗局特别多。有人因此下结论,老年人就是容易上当受骗。但也有人说,这些老年人大多缺乏关注和关爱,空巢的孤寂使得他们甘愿“被骗”,因为只有推销员才肯花时间陪他们聊天。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手机腾讯网,对876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0.3%的受访者发现当下针对老年人的骗局非常多。究其原因,受访者认为是老年人难以分辨骗局,以及缺乏关爱。调查显示,90.3%的受访者发现当下针对老年人的骗局特别多。同时有94.2%的受访者感觉身边的老年人容易上当。 …[详细]
汤臣倍健深陷违法广告门 蜂胶软胶囊被停售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显示,广州市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汤臣倍健牌蜂胶软胶囊”因涉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被该局列入2015年湖北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品种名单。而湖北省2014年度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显示,该产品共发布违法广告120次。汤臣倍健财报显示,广州市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据湖北省食药监局此前发布的2014年第8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显示,“汤臣倍健牌蜂胶软胶囊”在某广播电台发布违法广告11次。湖北省食药监局在其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的通知中表示,汤臣倍健牌蜂胶软胶囊的广告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1月在某广播电台共发布30次。事实上,监管部门对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广告是利剑高悬。 …[详细]
 
★虚假违法广告——房地产广告篇  
河北省将用半年时间整治房地产违法行为 河北省将用半年时间整治房地产违法行为
  今年起,我省将强力抓好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2011年以前的违规项目也要依法处罚整改到位,实现“清仓”。从今年起,我省将对新出现的违规开发项目“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早发现、快查处。昨日记者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在日前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今年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查处要出重拳,让不法企业付出应有代价 …[详细]
 
房产降价险被指营销噱头 门道在10%房款
中秋赏月有保险、光棍节“脱光”有保险,房价下降也有保险?上周,位于北京马驹桥的某项目,大张旗鼓地推出“全国首创降价险”的广告,承诺房源下降由开发企业理赔。其实,降价险并非一种保险,更多地仍是营销噱头。据销售人员介绍,购房者如果选择“降价险”的方式买房,9成房款即可买房,余下10%作为保证金由客户保留。到约定的交房时间前四个月(2015年6月底),如房价没降,总房款10%的保证金再由购房者交给开发商,如果降价了,则由珠江人保代客户向开发商支付余款,无需客户缴纳保证金。如何判定是否降价,是以交房前四个月客户所购买房源与相邻楼栋的在售相同楼层、相同朝向房源价格相比。目前,该项目的销售均价在14800元/平方米。换句话说,只要到2015年6月底,该项目销售均价低于14800元/平方米,购房人可要求理赔。随后该项目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降价险仅是开发商与客户之间就房价下降做出的前置协议,珠江人保并未参与其中。 …[详细]
四川省德阳现雷人房产广告 “小三房”引质疑
去年,德阳出现“买房送老婆”的广告引发当地市民议论。而最近,德阳一房产公司的“我要小三房”广告又让当地市民产生联想。今日,德阳市民向四川新闻网记者反映,德阳公交站台的一则“我要小三房”的房产广告让人有些难以接受。随后,记者就此事向德阳工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表示,将与房产公司沟通,责令换下这些广告。“‘我要小三房’,这是鼓励大家当小三吗?”今日,德阳一市民向川网记者反映,在一些街道看到这种广告,不禁让人浮想联翩。根据市民反映,四川新闻网记者在德阳某中学对面的公交站台看到了这样的广告语,“世界那么大,我要小三房”的黑体大字特别显眼。 …[详细]
 
★虚假违法广告——保健食品篇  
食药监: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违法假广告 食药监: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违法假广告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2012年全年和2013年1月至3月期间全国118个省级电视频道、171个地市级电视频道和101份报刊的监测数据,保健食品广告90%以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医药广告满天飞,真假难辨、鱼龙混杂,患者及家属自作主张乱吃药、滥用药的现象令人担心。”中国医药报刊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述湘认为,进一步补充明确相关广告准则,加大追责力度,对保护消费者健康至关重要。 …[详细]
 
食药监:禁售广济堂牌清清胶囊等8种保健食品
近期,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该省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集中整治。在专项监督抽验中,经检验发现有8种保健食品添加了化学药物。经研究,该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禁售。被禁售的8种保健食品包括:“衍宗牌保元胶囊”,标示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381,批号为20140224,生产企业为北京济坤中医药研究所,检出化学药物西地那非。“黄金平糖素TM源根胶囊”,标示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80224,批号为20131208,生产企业为福州挺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检出化学药物盐酸苯乙双胍。“达立牌丽达减肥胶囊(爱益生苦瓜清脂素)”,标示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0521,批号为20140306,联合出品单位为昆明达黎工贸有限公司、广州诺美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检出化学药物酚酞、盐酸西布曲明。 …[详细]
“富硒灵芝宝”等5种保健食品广告违规被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食药监局)今日公布2014年12月违法广告公告,涉及108条次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35个产品中包括5种保健食品,历年多次登上各地“黑名单”的“富硒灵芝宝”名列其中。据北京市食药监局监测,2014年12月发现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涉及24个品种、78条次,其中包括严重违规保健食品广告5个品种、18条次。其中夸大产品保健功能、适用人群和适用范围的3个品种;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的承诺的3个品种;含有治愈率、有效率、获奖及与其它品种进行比较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的5个品种;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宣传的2个品种;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的2个品种。 …[详细]
河北省食药监局公布一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如果有保健食品宣称无所不能,您可千万别信。近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其中有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82条次,16个品种,这些产品夸大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由中宏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中宏牌中宏蜂胶片”,在广告中宣称“可调节血脂、调节血糖、调节免疫力、抗细菌、抗病毒、抗真菌、抗氧化、抗衰老”等功效,适宜老年人服用,并宣称“具有双向调节的药理作用”。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果疏丽人R轻畅颗粒”、天津益寿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藏宝保健滋补液”等,也存在非法宣称治疗功效的问题。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保健食品非法宣称治疗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存在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问题。 …[详细]
 
 
往期回顾
 
 
工商总局公布一批严重违法广告
芙斯特肉桂胶囊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加多宝被判虚假宣传 赔偿300万元
中医药局:部分养生节目虚假宣传
曝光违法广告简亭减肥胶囊上黑榜
高端瓶装水贵在炒作 涉嫌虚假宣传
工商总局:4类商品包装涉及违法广告
18医疗器械企业发布违法广告遭告诫
15医疗器械发布违法广告批号被注销
贵州省工商局曝光10件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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