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平台订车 乘车人无“审核”义务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陈自喜 2015-04-29 15: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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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各种专车颇受市场青睐,但同时,因为一些私家车加入专车行业,成为“黑车”,喜欢搭乘专车的市民开始关心起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自己搭乘的专车属于私家车,不被现有政策认可,出了事故怎么办?会不会获得全额赔偿?

  明知黑车还乘坐

  出事故自担部分责任

  李亮(化名)下了火车打不到正规出租车,遇到刘某驾驶自家轿车在火车站附近招揽乘客,李亮便与刘某商定车费后乘坐该车。当车辆行驶至一国道公路岔口时,由于夜间超速行驶,车辆撞到路边树后被弹到道路中间,造成李亮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管部门确认刘某负全责。李亮为了治伤花费了大约三万元医药费,他将刘某诉至法院索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亮知道或应当知道乘坐的车辆为非法营运车辆还选择乘坐,其行为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适度减轻被告刘某的赔偿责任。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是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及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作出的确认,而不是对事故赔偿责任的确定。据此,法院判决李亮承担事故20%的责任。

  黑车是没有运营的资格,不被国家允许的以赢利为目的的机动车。因为它对乘客缺乏安全保证,缺少相关手续,影响正规出租车的利益,所以不被政策所许可。国家鼓励公民出行选择有安全保障的正规出租车,不赞成公民选择黑车。而且,随着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如果公民出行明知是黑车仍然选择乘坐,法院在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及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进行一定的确认下,会要求有过错的公民为自己的过错“买单”。即根据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专车平台订车

  出事故乘客不担责

  目前,“滴滴专车”、“一号专车”、 “AA租车”等多家平台提供的专车,虽然对外宣称自家平台上的专车全部来自正规汽车租赁公司,司机也是统一招聘、劳务派遣,但是通过媒体暗访还是有很多专车是私家车,这些私家车司机绝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车主除了和这些平台公司有一纸协议外不存在任何保障。如果乘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坐上了这样的私家车,出了事故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知道自己乘坐的车辆明显是私家车,会不会像案例中的李亮存在过错,需要自担一部分责任呢?

  对此,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乘客通过“滴滴”、“快的”等专业叫车软件乘坐的专车,乘客自然而然可以认为这样的专车已经经过这些平台公司认可,属于正规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而非“私家车”。这就像我们打正规出租车一样,只要看到一辆有着正规出租标志的轿车,自然而然就可以认为这辆出租车是属于合法运营的,而不用考虑这辆车是不是已经“非运营”了。当然,如果这些车辆在搭载乘客之前事先明确告知了乘客自己的车辆是私家车,而乘客不在意仍然乘坐,如果出事故可以认定乘客有一定过错,在法院判决时可以适度减轻肇事者的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滴滴”、“快的”等叫车软件中的专车,如果是私家车就属于非法运营,是执法部门打击的黑车。这类“专车”的司机技能良莠不齐,很多只缴纳了交强险,专门针对乘客人身安全的商业保险很少甚至没有,乘客的安全得不到足够的保证。乘客如果乘坐这类车辆出了事故,其经济损失虽然可以得到法院的一定支持,但是如果肇事车辆没有保险或者保险额度少,一旦司机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赔偿时,乘客就会面临“巨额赔偿成白纸”的尴尬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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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车,审核义务,专车服务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