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假违法广告的消费警示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监测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以下违法广告近期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发布。 主要表现形式为: 1、违规在大众传播媒介以公众为对象发布处方药品广告; 2、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3、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和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和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和形象。 4、化妆品广告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和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有使用他人名义保证和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内容;对于违法广告中涉及到的产品,请消费者谨慎购买,避免上当受骗。 |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
关键词:虚假违法广告,消费警示 |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