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市区联动 河北省启动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
河北省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仪式现场。 长城网 宋岩 摄
河北省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现场。 长城网 宋岩 摄
长城网6月29日讯(记者 宋岩 武亚宁)6月28日,由河北省工商局和石家庄市工商局共同主办的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在石家庄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4月24日修订通过,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这部法律深入人心,河北省工商局决定从6月28日到7月28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新《广告法》的亮点主要包括严控烟草广告发布,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同时明确禁止利用其它商品广告变相发布烟草广告;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如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新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也必须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针对广告扰民问题,新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等。 ★新《广告法》9月1日起施行 解读十大亮点 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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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北省,新《广告法》,宣传月 |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