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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被商场误导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来源: 江西新闻网 作者: 黄婉琼 2015-07-09 08: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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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我于去年10月在南昌某商场购得一台洗衣机,当时购机时受商场海报广告的影响选择了某一品牌机,当时商场销售人员称在该商场购买的洗衣机全市价格最低,是商场最后一天促销打折,还可以参加抽奖。于是我就花3500元购买了一台,当我参加抽奖时被告知,只要抽中奖,还要交纳一定费用。第二天,我发现商场仍在搞促销活动,后来得知,我购买的洗衣机并非全市最低价。请问:如果商场有欺诈行为我可获得什么赔偿?欺诈行为如何认定?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主要从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等来判断。当然商场是否有欺诈行为要由工商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张先生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无论采取什么样的维权方式,都需要收集足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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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场,消费误导,家电维权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