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二:明确虚假违法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

来源: 长城网综合 作者: 2015-08-30 22:55:1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新《广告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我国广告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治理问题,明确规定广告内容虚假及内容引人误解均属于虚假广告,同时列明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

  关于虚假违法广告的消费警示

  主要表现形式为:

  1、违规在大众传播媒介以公众为对象发布处方药品广告;

  2、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3、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和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和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和形象。 【详情】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虚假违法广告,新广告法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