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九:加强工商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

来源: 长城网综合 作者: 2015-08-30 22: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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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明确以工商机关为主、各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自2015年4年28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河北省广告市场秩序已得到明显改善,月严重违法广告发布量由一月份的5430条次下降到七月的1532条次,下降幅度达到71%,但河北省广告市场秩序距离根本性好转还有很大差距,河北省的严重违法广告发布情况综合排名在全国仍然较高,部分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媒体违法广告时长违法率高达70%,保健类、投资收藏类违法广告连篇累牍,欺骗误导消费者,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广告监管问题日益突显,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执法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距离。

  河北省工商局巡视员刘建新针对河北省如何贯彻落实新《广告法》指出:

  抓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从8月份开始,河北省工商系统按计划启动了“新《广告法》培训月”活动,通过此次活动,使一线执法人员系统掌握新《广告法》及其配套规章,具备必要的执法能力,正确运用新法赋予的职权;二是使广大广告活动参与者,尤其是各主流媒体、广告主要守法经营,增强守法经营意识,拒绝违法广告。同时,河北省工商局将继续按计划分期、分批、分对象举办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的培训班,并要求各地、各媒体单位积极参加培训,落实有关责任。

  抓监管,降低社会危害。

  在日常监管中督促指导大众媒体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结合广告经营单位年度检验,对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不落实,广告违法行为严重的,一律责令整改,停播,直至吊销广告经营证。同时,依托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以及河北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辖区各主要媒体广告实行不间断监测,对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及时停播、停发,并根据广告监测结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公告,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送监测通报,最大限度地降低违法广告的社会危害。

  抓惩处,树立执法权威。

  河北省工商局继续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社会危害大、人民群众意见较多的虚假医疗药品、投资收藏等广告,严厉查处以新闻报道、健康讲座形式变相发布的具有较强欺骗性的违法广告。严厉惩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大案办要案。

  抓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河北省工商系统内协作,省、市、县三级要继续密切合作;加强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履行牵头职责,建立起长效、实用、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办理大案要案的效率,通过及时的案件移交、监测情况通报,达到“管事与管人”的双重施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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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广告法,工商,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