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要玩好 6招教你躲避消费陷阱

来源: 山西新闻网 作者: 许晶晶 2015-09-20 08: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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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旅行社;防备广告陷阱;妥善保管消费凭证……今日,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9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国庆旅游出行要警惕消费陷阱,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庆即将临近,为了引导广大消费者在国庆期间更好旅游出行,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国庆旅游出行做到“六个要”:

  选择旅行社要谨慎。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资质,查看旅行社是否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好的旅行社,不要被价格牵着走。

  签订合同要看清。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选择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旅行的地点、时间和行程安排,所乘的交通工具和档次,旅行时的吃、住档次和标准等。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还可以拒签。凡遇有歧视或含糊其辞的内容,必要时应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

  广告陷阱要防备。一些旅游公司往往采取在广告中打出各种优惠条件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要注意这里边可能隐藏着旅游景点、时间、线路“缩水”,降低服务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谨防上当受骗。

  消费凭证要保存。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擅自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更要索取发票,发生纠纷时以便为投诉举报提供依据。

  消费维权要主动。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到当地工商部门、消协、旅游局等部门投诉,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旅游安全要注意。在旅游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安全,要照顾好老人和小孩的安全,特别要注意保证人身、财物、交通、住宿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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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庆,消费陷阱,消费提示

责任编辑:武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