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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进出境危险化学品切勿邮寄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14 10:2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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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夺命快递”事件引起国人巨大反响,其背景是湖北荆门熊兴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快递非法邮寄有毒危险化学品氟乙酸甲酯,承运企业接收邮件时检查没有到位,而其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泄漏,污染了同车其他快递从而造成了1人死亡、9人中毒的惨案。“夺命快递”事件完全可以避免,只是双方都抱着侥幸心理,最终酿成了悲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由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其运输成本远高于普通货物运输,一些企业为了节省运输成本,铤而走险,通过寄递方式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在进出境邮件中,检验检疫部门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发现多起通过寄递方式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事件,只是由于包装没有破损,检验检疫部门处理到位而没有进一步造成其他事故。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入境邮件运营企业和收件人、发件人,切勿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或夹带危险化学品入境,以切实保护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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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夺命快递,进出境,危险化学品,切勿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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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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