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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宝婴童世界加盟存陷阱:交钱容易退钱难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19 17:2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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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越来越多的招商加盟企业打出“零加盟”费的宣传口号,以此吸引投资者的目光。不可否认,零加盟费确实十分诱人,毕竟动辄几万元的加盟费对于不少投资者是一笔不菲的开支。那么免费午餐,草根投资者真的能吃到吗?

  答案是否定的!招商企业也是要盈利,之前加盟费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如今砍掉这个经济来源,他们靠什么盈利,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草根投资者付出的可能会更多!

  我们今天就以消费者刘女士和她的弟弟投资加盟店的经历,来说说加盟店的生意经吧。

  山西刘女士姐弟加盟爱宝婴童世界始末

  刘女士的弟弟想在老家投资创业,经过一番考察,他们姐弟两看中了一家叫“爱宝婴童世界”的连锁企业,想实地看看企业,再了解一下企业的实力。

  刘女士:我弟弟是山西那边的,然后想在山西那边开一个店面,是在网上看到有这么一个加盟店,然后说是免加盟费的,这样我们就过来看了,就在财富大厦那边,展厅是在那边,公司也在那边。

  到位于北京丰台区菜户营桥北“财富大厦”的“爱宝婴童世界”旗舰店一看,姐弟两还挺满意的。

  刘女士:我们是在网上看到它这个说是没有加盟费,所以我们就去看了,然后看了之后去了之后它就说反正看样品间都很好,介绍的也很好,觉得挺正规的,因为我们也从工商网上查到注册的,所以觉得还挺正规的。

  在和“爱宝婴童世界”洽谈配货的过程中,刘女士说进行的挺顺利,而且还感觉工作人员很专业。

  刘女士:然后我们就说到我们30平米的货它说至少得30万块钱,我们当时也是法盲就觉得三万块钱的货,我交了三万块钱,拿了三万块钱的货怎么着也不会吃亏,然后我们还指定了一些款,因为育婴店我们希望有衣服,还有孩子的比如小手绢、小袜子包括奶瓶他们也给我推荐了两三款,很多细节的东西,当时跟配货师都已经沟通了,当时配货的时候配货师没有说什么,就是我们配什么货他就给记什么,然后就是这3万块钱就能配这么多。

  没有想到,诸事顺利的刘女士在收到货品的时候傻了眼。

  刘女士:收到货之后过了几天收到货之后发现,我们就签了合同,签了合同这个合同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我们交三万块钱是属于投资款,赠送我们三万块钱的货,然后我们以后每季度进两万块钱的货给返,把三万块钱的投资款给返还,每两万返一千,第一次发的货是合同上写的赠送的货,当时一直觉得是赠送三万块钱的货,但是我们收到货之后才发现第一个这个货当时沟通的时候价格是60多,发到我们手上就是按理说发货价是90多块钱,差的很多。第二个我们说的是育婴店我们所有的东西都得有,因为不可能全是衣服,我们小孩其他的东西都有,然后他配的货只是衣服,然后奶瓶指定了三个牌子的,只发了一个牌子,配的很粗糙,衣服质量也不好,然后价格也很高,而且最最严重的后来才发现他给我配的3万块钱的货是市场价的3万块钱,也就是他们公司指定的市场价配了三万块钱的货,我们其实拿的如果是三折产品的话,我们其实拿到的是一万块钱的货。

  刘女士:然后我们就感觉因为之前配货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这是市场价,因为一万块钱的货远远铺不了整个一个店面,30多平米的店面,所以我感觉他们就是一个骗人的,因为从配货到他们的叫什么招商的或者是他们的经理没有一个人说你现在配的只是赠送你三万块钱,市场只是批货价的一万块钱的货,你们远远铺不满,哪怕你说一句这样他们没有一个人说。

  看到货不对板,刘女士担心以后是否会有重重陷阱,于是提出退出加盟的要求,没想到,对方说,退出可以,加盟费要退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刘女士:所以我就感觉他就是骗人的了,我们把它赠送的货发回来了,要解除合同,现在要解除合同的话,现在就发现这个合同上写着确实是赠送市值三万块钱的货,因为我们是来批货,我们不知道加上一个市场的市就差了很多,所以我们现在要解除合同的话,要求合同的写的,首批货款的50%的违约金,现在我们就想着,其实我们没有第一次进货,我们并没有首批进货,这三万块钱一会儿说是投资款,一会儿说是首批货款。

  记者:合同上是怎么说的。

  刘女士:合同上第一页写着是投资款三万块钱,但是我们交三万块钱的时候,他只给了3万块钱的收据,收据上写的是首批货款。然后违约金也是按首批货款的50%算,所以我们现在就觉得它完全是设了一个套让你钻。

  其实,向刘女士这样遇到无良加盟商的情况是很多的。连刘女士自己也表示,她了解到类似的公司很多。

  刘女士:后来我在网上查了,类似这样的公司很多很多,他们就是靠这种来赚钱的,来盈利的。

  刘女士想退出加盟,遇到重重阻力,那么加盟商那边对加盟者的说辞到底是怎样的呢?我们以咨询者的身份拨通了“爱宝婴童世界”的电话。

  记者:您好是这样,我想在贵阳那边开一个加盟店有什么条件吗?我想咨询一下?

  经理:您有个店面就可以了。

  记者:大概多大的店面?

  经理:店面最低是20、30平就可以了。

  记者:您这需要加盟费吗?多少钱呀?

  经理:加盟费我们是两种,第一种经销商的话是有加盟费就是首批的。第二个就是代理商有代理费不知道你想做哪种的?

  记者:经销商的是多少?代理的又是多少呢?

  经理:经销商是根据您那个店面的大小,从最低是三万开始。

  记者:比如说我是30平米的店面大概多少钱?

  经理:那差不多三万块钱吧。

  记者:这是属于叫什么费用呢?

  经理:就是一个加盟的费用。

  记者:但是我看广告上你们写着不是没有加盟费吗?

  经理:我们现在目前来说加盟费就是以首批货的形式来进行实施的。

  对于货品的价格,这位经理倒是说得很明白。

  记者:这个货怎么弄啊?

  经理:在您交完费用之后我们还会给您一个市场零售价的一个同等值的产品。

  记者:就是说市场上卖多少钱就是从您这儿拿这个货就多少钱是吗?

  经理:点您多少钱的货?

  记者:比如说我要进三万块钱的货?

  经理:不是进三万块钱的货,就是您交三万块钱是属于加盟费的性质,我们还赠送您市场价三万块钱的货。

  记者:我卖的话我就赚不了钱了是吗?

  经理:嗯。

  更具诱惑性的是,这位经理说,等你投资到一定程度,公司是由返利的。

  经理:首批相当于首批的加盟费也就是首批的投资款可以后期返还的。

  记者:怎么返还啊?

  经理:根据您进货额的额度,两万返一千,返完为止。

  记者:那就是说这还是一个挺长期的了。

  经理:一般正常来说像我们客户目前来说一般客户一年进货额基本上能在30-35万左右。

  记者:那就是说这个卖的还是挺好的是吗?

  经理:有的地方卖的好,有的地方卖的也不好,根据你怎么销售了。

  而如果想经营一段时间之后退出加盟,那就是门儿都没有了。

  记者:您给我们的货品大概都是什么品牌的呢?

  经理:品牌都有。

  记者:我能指定品牌吗?比如说我要这个牌子的货。

  经理:指定品牌也可以。

  记者:也可以。还有一个那你这个从你这进的指定品牌的货跟我直接从品牌进的货有什么区别吗?

  经理:没什么区别,价格肯定是最低的。

  记者:还有一个如果说我做不下去了,我想退掉加盟怎么办呢?不做了怎么办呢?

  经理:退掉加盟,退掉加盟那要看是哪种情况?

  记者:那我加盟费能要回来吗?

  经理:那交了就交了,都是一次性收取的。

  记者:肯定要不回来了是吗?比如说我做多长时间我不想做了。

  经理:只能是返还。

  记者:只能是以返还的形式。

  其实,从这家“爱宝婴童世界”招商企业的种种说法和规划的美好蓝图来看,前来加盟的投资者们是否面临种种陷阱,应该是不言自明的。

  四大加盟陷阱盘点

  现在,数不胜数充满诱惑的“加盟”类“商机”不胜枚举。然而,“加盟”是否真的神乎其神,一本万利呢?我们来揭露一下最常见的四大加盟陷阱。

  最国际的加盟陷阱——挂“洋”头卖狗肉。这种国际化加盟商的特点是制造虚假的国外商标、品牌、产品欺骗投资者。

  其实,打着国外品牌的名义推广自己就像披着羊皮的狼,表面看似温顺,实际却张着血盆大口。如果真的是知名国外品牌,为什么只流于小道?谁都没见过去找加盟商吧。

  最唬人的加盟陷阱——无条件退货。这种加盟商是主动联系,大肆许诺,以各种优惠条件引诱加盟商上钩。

  举个例子:刘某在辽宁经营一家网吧。年初突然接到北京一个公司的电话。对方声称专门生产学生学习卡,欲在辽宁发展加盟商。刘某婉言拒绝了。几天后,刘某又接到了该公司电话。对方详细介绍了学习卡的特点和用途,及高利润、无风险,如果销售不出去可以全部退还。并邀请刘某到北京考察。刘某被该公司热情高效的态度所感动,更被高额利润所吸引。于是交纳了3万元加盟费和1万元货款。后来,学习卡销售不畅,公司却拒绝退货。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为了促成生意,招盟商会千方百计“为你着想”。加盟者要认识到,招盟商绝不只为你一个人热情。正像有些招盟商自己所说,对客户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最诱人的加盟陷阱——委托加盟只交纳加盟费便成为名义上的加盟商,无需实体店、无需管理业务,坐收红利。

  2010年3月,北京的周先生在某创业展上看中一家咖啡连锁加盟企业。因为对方提出,只需交8万元加盟费,然后委托公司经营,什么都不管,每月就能坐收1万元的红利。结果钱交了,“盟主”却人去楼空。

  与正常经营一样,一个加盟项目也有一个投资回收过程,一般在1年至1年半比较合理。而委托加盟当月加盟当月收益,而且收益率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就值得怀疑。此类委托加盟其实就是非法集资,所谓的加盟总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链,实际上就是金融诈骗。

  最权威的加盟陷阱——拉大旗扯虎皮以政府关系、名校合作、专家学者认证、各种资格证书等为幌子进行欺诈。

  2010年3月,李某在一家网站看到加盟招商广告,称隶属于国家某部委,由某城市科学研究会主办的一家国际互联网络媒体;背靠政府,市场运作。李某被打动了,交纳了2.5万元加盟费。后来,李某发现总部就是一个空壳,根本不具备运营条件。

  为使自己的连锁项目看起来更上档次,招盟商会给自己挂上很多的头衔。加盟者可以向招盟商询问更详细的信息,如相关单位的地理位置、主要业务等。最好向他们所“依靠”的政府部门、高校等单位进行亲自核实。特别注意相关单位的电话号码要自己通过“114”查询,而不能使用对方提供的号码,说不定用了他的号码就回有有一个陷阱在等着你。

  专家解读加盟店陷阱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郑传凯律师共同点评:加盟店的那些生意经。

  如果说这个企业要具备招商加盟条件的话,那么它应该具备那些资质,这些资质投资者应该怎么样能够查验的到?郑传凯律师从法律角度解读,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国家法规规章来说,加盟招商这样一个行为是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的,但是需要向我们国家的商务部进行一个备案,如果不是跨省的招商的话要向省级的商务部门进行备案也是可以的,这个备案我们是可以在相应的网站上可以进行查询的,我们的投资者如果需要进行加盟招商这样一个商业行为的话,个人建议最好到相应的网站先去核实是否这个技术企业进行了相关的备案。

  对于投资企业的实力,投资者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眼光去考察它,考察它哪些东西?在包华看来,首先肯定是要考察的,但这个考察一定不能只是它所在的位置,去看店面装修有多豪华,而看具体的经营状况,因为我们现在的企业在北京都能查到工商登记情况,在网上查到工商登记情况的同时,还可以看到往年的一些相应上报给工商机关的材料情况,这些情况里面就包括了他自己的运行的状况,如果一家店面看上去非常豪华的店面,它的注册资本金非常低的话,这就值得怀疑。另外一个方面来讲我们要看它在店面上实际销售的情况,我们考察一下店面不光只是我们平时去一下三五分钟能够看到的,更多的可能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时候去看这家店面,具体的经营情况到底有没有客人,到底是来考察的人多,还是来买东西的人多,买东西人多情况之下这家店面才会有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经营的效果,我们看到这样的东西才能够满意。而如果说招商部门只是把它作为一个广告,作为一个招牌,所有人去的都是考察的,没有任何人去那花钱的话,那么我们认为这个考察这个店面本身价格就不是很高了,所以我们不光要看店面装修,还要看它的销售,还要看它工商登记相应的材料,这种相符合的程度,这些方面结合在一起,才能综合考察一家企业的实力。

  关于投资者到底应该怎么样理性的对待加盟,对此,包华分析,在商言商,当投资者发现一个非常好的招商者的时候,我们要想清楚这个招商者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利益来考虑这样的招商行为,任何一个招商肯定都是要赚钱的,如果你看不到它赚钱赚在哪的话这个招商一定是有问题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首先要从商业规则角度来考虑招商行为,它的利益点到底在哪?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它给出来的这些条件是否对于我们投资者有价值,比如说赠送同等价值的货品,这个货品只是一个硬件,只有通过平台销售的方式才能转化成为收益,如果我们现在拿到的货品本身跟市场上的价格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贴钱,我们需要贴人工、贴房租、贴税金的方式来进行销售,才能转化为货款。在这种情况之下,虽然我们看到我们拿到了同等价值的货品,但是实际上我们需要花大量的钱去做营销,去做推广,去做销售,这点对于我们投资者来说其实是没有价值的。再有一定额度返利,其实这样的返利也就是货品打折仅此而已,也就是原先一百块钱的东西现在花九十块钱拿到手,如果九十块钱的产品我卖不出去的话,这九十块钱我等于白花了,所以这样的一些内容往往是可以让我们投资者看不太清楚,但又觉得好像是利好的条件。因此,建议投资者更多的考量这家店面有没有专署商标的使用权有没有成熟的技术,有没有告诉成熟运作的方法和经营模式,有没有对于我们投资者雇佣人员这样的一些专业的培训,这些内容才是更加重要的,而那些货品本身其实只是一个变相消费的手法而已。

  从法律上来讲,我们在跟招商企业签订合同的时候到底应该注意些什么?对此,郑传凯提醒,这个问题至少从两个方面来考虑,第一是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考察,案例中消费者去考察的是旗舰店,旗舰店就像在买房看的样板间一样,根本看不到实际的内容,我们在进行前期考察的时候完全可以根据它的品牌、它授权加盟的内容在网上搜几家非旗舰店,搜两到三家的店我实地走访一下看一下销售的情况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和其他的先期的建筑聊一聊是否有必要投资这样一个项目,这样才能更好的会辅助投资者做一个更好投资的选择。另外我们在签订合同过程当中我们知道合同当中有一部分是保护条款,那么确定双方的责权力,另外一方面是商务条款,比如说今天遇到的市场价值还是进货价值这样一个条款是典型的商务条款,需要由我们的投资者建立一个商行为的思维方式,我们在审查合同的时候首先要仔细。第二我们在审查合同当中我们要对这样的条款有一定的敏感性有一定的意识,这样才会保证我们的权力,包括我们今后投资有可能不会落空这样的商业风险能够最大的降低。

  这个案例来说到底存在哪些陷阱,投资者的加盟费是不是可以要回来,招商企业的做法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郑传凯指出,我们今天遇到的最大的陷阱我们所说的按照市场价值供货,我们知道市场价值和进货价格里面是存在着天差地别的,这样的话实际上我们的投资者在充当第一消费者的角色来向我们的加盟商来购买这样的货品,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的投资者是吃了大亏的,投资者如果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话,本期案例我个人认为加盟费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我们讲所谓的违约金应该是50%的货款而加盟费只不过是冲抵首批赠送这些货物的费用,如果我们消费者能够证明存在解除合同条件的话,那么还应当认定的是加盟费而不是货款,加盟费应该按照合同来进行翻红,这是我们招商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明明大家都知道招商企业加盟招商的时候是存在着种种的陷阱的,而且在各种媒体上也在一再的提醒大家零加盟也好,各种各样的红利也好,其实都是陷阱,可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奋勇直前的要去加入这样的一些加盟企业当中,是什么在吸引着人们的投资欲望?对此,包华分析,首先我们的投资者可能没有考虑清楚我们投资的是什么?任何一个招商企业最为核心的价值在于品牌、在于经营模式、在于人员培训、在于产品和软件、硬件之间的配合搭配的方法,而这些内容才是我们向它去购买这样一个最主要的核心价值的产品,而我们很多的投资人似乎只关注我拿出去钱之后我一定要看到东西,其实我们拿到的这些货品本身来说如果没有相应平台的营销,没有相应的人员这样一个营销,没有相应成本的投入其实转化不成钱的,这是我们投资者不成熟的表现,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确实有很多的招商机构在迎合着我们这些投资人不成熟的投资理念,既然你关注硬件,既然你关注货品,好我就给你货品,我就给你货品讲价等用这种方式来刺激我们的投资人做出错误的决定,这也是我们招商这样一些机构这样的一些个人它所谓成熟或者所谓阴险的地方。

  第三个方面来讲如果我们把所有的行为全部所谓商务行为来进行考虑,在社会中进行推广的话,不是不可以,一定要有规则,一定要有底线,我们所说的品牌加盟其实学名叫特许经营,而特许经营目前来讲规范的法律层级并不是很高,更多的是建立在我们的行政规章上,如果我们有人大的立法,如果有地方全国人大立法或者地方人大立法的情况下,真正的对于特许经营这一块进行规范的话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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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爱宝婴童,加盟陷阱,零加盟,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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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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