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消费维权>>专题库

通信业霸王条款:擅自收费 强制消费 余额不退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26 16:18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市消协等全国22家消费者维权单位联合发布声明,公开点评通信行业三大霸王条款,直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利用自己强势地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道行为依然存在,屡说不改。

  霸王行为一:赠送服务到期后未经同意即延续服务并扣费,或擅自开通收费服务项目,涉及移动、联通、电信。

  点评:免费体验也应征得消费者同意,消费者没有明确表示接受免费体验的,运营商不得单方面开通,否则无异于垃圾信息,干扰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其次,体验期过后,消费者必须明确表示定制,服务合同方才成立,未经确认即擅自扣费涉嫌侵权,甚至欺诈,无异于明抢暗盗。

  霸王行为二:对预付费手机号码的话费设置有效期,涉嫌强制消费,涉及移动、联通、电信。

  点评:使用手机频率较少并受有效期限制的大多是老人、聋哑人等一些弱势群体。根据有关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且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霸王行为三:余额不退,屡说不改,涉及移动、联通、电信。

  点评:用户开户后,就与运营商形成了电信服务合同关系。用户充值给手机里的费用属于预付款性质,在运营商没有提供相应服务前,该费用的支配权归用户所有,“余额不退”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声明:长城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新闻爆料联系方式:15511386191 QQ:648308142 。

关键词:霸王条款,通信业,强制消费,余额不退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东北网
责任编辑:武亚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