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手机遭遇欺诈可索赔“1+3”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4 15:5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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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新《消法》维权

  今年3月15日施行的新《消法》规定,不光是商品,商家所提供的服务同样应该明码标价。这意味着目前手机维修市场普遍存在的“手机维修服务随意叫价,标准不一”的行为,涉嫌违法了新《消法》,理应进行整改。

  对此,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友山表示,我国没有法律法规要求手机厂商统一授权售后服务点收费标准,消费者在遇到配件或维修价格虚高、服务网点随意要价的情况时,可以向价格管理部门举报。

  孟勤国向记者表示,希望手机厂商能够进一步完善服务,对所授权的售后服务网点制定统一的价格标准,并严格要求网点按此标准执行,保护消费者免受价格欺诈。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遭遇欺诈时,有权向经营者索要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葛友山对记者说:“消费者依据新《消法》积极维权,会对不法售后服务网点起到较大的震慑作用,从而促使手机维修市场的服务得到改善。”

  与此同时,新《消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针对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进行处罚。孟勤国认为,这意味着工商机关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依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遭遇手机维修服务欺诈获得退一赔三之余,工商机关要及时介入,只要严管重罚,提高不法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就势必会起到警示的作用,有效促进行业规范。”孟勤国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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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留证据方便举证

  孟勤国建议消费者在消费维权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有效证据,如手机维修项目单、消费单和发票等,或通过录音方式将交易过程保存下来,方便日后有据可查。遇到维修网点拒不提供相关单据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消协寻求帮助。在遇到双方各执一词举证存难时,消费者还可以寻求第三方鉴定检验机构的帮助,获得客观中立的检测结果,作为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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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手机维修,欺诈行为,消费维权,新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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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消费网
责任编辑:武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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