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药启动地方增补 招标前景令人担忧
随着上周四发改委低价药品目录清单的公布,533种低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被取消,接下来便是最为棘手、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低价药招标采购问题,这也是关系到低价药政策到底能不能顺利执行的一道最关键的“坎”。由于目前国家卫计委仍未发布具体招标指导意见,业界对低价药的前途仍十分担忧。 部分地方标准严过发改委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于是,就在低价药清单发布不足一天的时间内,河南、新疆两地快速启动低价药增补工作。地方低价药增补工作序幕就此拉开。 河南省发改委最早通过其官网发布了《关于申报河南省低价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药企要在5月14日前提交符合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的品种有关资料。同一天,新疆也发布了《关于提交进入低价药品目录清单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拟于近期开展该区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整理工作,并将在7月1日前公布低价药品清单。 据悉,目前安徽、广东等部分省份都曾制定过地方的低价药标准,均比发改委标准严苛。如广东在2011年就曾制定过《低价药品目录》,标准按日平均使用费用计算,西药及生物制品≤1元,中成药≤1.5元,远低于国家标准的3元、5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按照国家的标准,各地低价药品清单有可能会非常庞大,有些已经有地方标准的省份可能不愿因为国家标准而松动,更倾向于地方标准。 企业仍担心“唯低价论” 低价药清单公布后,接下来便是关键的招标采购问题。有消息称国家卫计委的低价药采购办法马上就会公布,地方将全部实行挂网采购,但有一些省份已经有别的想法。 如湖北省有意从低价药清单中再进行遴选,作为该省的常用低价药招标目录,并采取传统招标的方法,仅在质量上进行评分,取得分最高的3家生产企业中标。安徽省则较为中规中矩,通过质量分评审后,则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 有消息称,目前卫计委已经内部下发关于低价药采购的征求意见稿,思路大致是,“县以下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县以上医院议价”。 由于“唯低价论”在此前的基药招标就颇受争议,很多品牌企业因为成本远高于招标价而不得不退出。因此,对于低价药的招标,企业始终心存担忧。 “如果仍按以前的做法,不取消价格分的话,不排除会有企业故意压价来进行恶性竞争,对于必须保证质量的品牌药来说,药品仍然无望进医院。”白云山中一药业董事长张春波说,“究竟低价药政策是不是利好,现在仍在观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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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发改委,低价药,地方增补,最高零售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