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乘机充电宝新规执行 乘客被当场没收
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明确了旅客可带充电的能量范围和数量,今天,各大机场已经对旅客携带的充电宝进行了严格的查询,不符合规定的被当场没收。 公告称,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同时,如果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则严禁携带,同时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也严禁携带。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所提到的“充电宝的额定能量wh”是指“瓦特小时”,很多充电宝上并不标注,市面上常见的充电宝,“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间,个别充电宝“容量”为2万毫安。 记者咨询专业人士获悉,根据额定能量值的公式,2万毫安的充电宝在电压为4伏的情况下,额定能量值为20000毫安×4伏=80瓦特小时,小于100瓦特小时,符合民航总局的规定。 这也意味着,大部分充电宝都可以登机。即便是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电池电压是5伏,得出的额定能量值是100瓦特小时,按照规定,经过航空公司批准,也是可以上飞机的。? 此外,公告还规定,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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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亚宁